一、贵州旅游门票优惠政策2022

2022年贵州旅游门票的优惠政策如下:

1、在“一码游贵州”微信小程序预约并购买A级景区门票(贵州省精品景区营销推广联盟旗下的景区),可享受景区头道门票挂牌价5折及以下优惠。

2、贵州旅游协会温泉与康养分会旗下的温泉景区门票挂牌价最低6折优惠。

3、优惠期间(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除外),贵州旅游协会饭店业分会旗下的酒店,对通过“一码游贵州”微信小程序预订酒店的游客,实行酒店挂牌价最低7折优惠。

4、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贵州各地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制定实施文旅领域的消费券补贴、积分奖励、景区门票减免、酒店民宿折扣、文旅产品优惠等系列措施,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政策。

二、贵州省旅游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市场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旅游业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并不受地域、行业、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资源条件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开发旅游市场,健全和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旅游业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规和政策,按有关规定编制旅游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服务质量标准、旅游服务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管理旅游资源普查,负责旅游统计工作,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四)组织和指导旅游宣传,开发旅游市场;

(五)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业进行管理。第六条 开办旅游企业,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开办一、二、三类旅行社,须执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并按《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报批;

(二)开办旅游涉外饭店、旅游车船公司(队)、旅游服务公司、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报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三)省属和中央在黔单位开办旅游企业,报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新建旅游涉外饭店和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须经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报批。第七条 经营旅游业务实行《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制度。申请《许可证》,按审批权限,经地、州(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颁发。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须持批准文件和《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方可开业。第八条 旅游涉外饭店实行星级评定制。星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复审工作,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对确需接待海外旅游者的饭店(星级饭店除外)和餐馆、商店,车船,娱乐场所,须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批准,实行定点管理。第九条 一、二类旅行社和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游涉外饭店及中央和省属其它旅游企业,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三类旅行社和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涉外饭店及地、州、市、县所属其它旅游企业,按隶属关系,由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第十条 对导游人员实行导游资格考评制度。从事导游的人员必须参加资格考评,获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经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发给导游证后,方可从事导游。严禁无证导游。

导游员不得私自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涉外定点单位住宿、就餐、购物、娱乐、租乘车船。第十一条 旅行社开展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活动,须经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境外、省外旅游组织机构在我省设置旅游机构,须经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配合工商、公安、环卫、风景区管理等部门,加强对风景区,游览点服务行业的管理,严禁滥设摊点、堵塞交通、围堵游人、强行兜售、追换外币、敲诈游客,以及利用旅游活动场所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第十三条 旅游业务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申报并执行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价格。旅游业务中的涉外团队价格和国家旅游区的旅游经营价格,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商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财务、外汇等会计统计报表,应按统计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期限报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外汇管理、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一类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业务经营单位,收取预付外汇、开立外汇帐户,须经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外汇帐户使用证》后,方可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所收取的外汇及帐户中的外汇按会计制度结算实现收入后,应全部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套换外汇。

三、贵州应该怎样开发省内的旅游资源

大力发展“贵银”“黔绣”“黔蜡染”等系列旅游商品,创新改革地方特色美食和民族手工艺品等。

推动“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旅游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推进旅游与农业、水利、工业、林业、文化、交通、体育、康养、养老等多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贵银”“黔绣”“黔蜡染”等系列旅游商品,创新改革地方特色美食和民族手工艺品。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在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高铁站、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重点区域设立贵州绿色农产品、旅游商品销售专区、专店或专柜,鼓励酒店、农家乐等旅游餐饮场所积极采购深度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

扩展资料:

贵州省发展旅游业的相关内容:

1、制定全省重点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方案,充分利用旅行社在市场推广方面的优势,加强对贫困地区重点旅游景区、线路产品和乡村旅游品牌的宣传营销,引导更多游客到贫困地区旅游和消费。

2、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创新旅游扶贫手段,升级完善全省旅游发展和旅游精准扶贫云系统。在全省选取100个贫困村作为监测点,构建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体系,动态跟踪、评估旅游扶贫成效。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4号)

四、贵州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旅游发展规模,进一步发挥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作用;坚持旅游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便捷、安全的旅游交通网络,完善旅游景区配套服务功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政府的组织协调,依法治旅,创新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和旅游业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十五”期间,力争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5%左右,“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左右。到2010年,力争把贵州省建成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旅游产业增长方式在适当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向提高旅游业档次和水平转变,旅游业成为贵州省新的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旅游精品、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镇及民族文化村寨,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经济网络,构建起配套协调的大旅游产业格局。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高起点做好旅游规划,切实加大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遵循“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照旅游设施与自然景观、人文环境相协调的要求,突出贵州旅游的特色和市场定位,抓紧制定《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各市(州、地)和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区),要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本地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和优先开发的旅游区(点)详规。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新编制的区域发展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应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及大中型旅游专用设施项目,应符合旅游发展规划要求。旅游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要按规划实施,突出重点、适当集中、提高使用效率。旅游规划经法定程序通过后,要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旅游规划区内,凡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要限期改造或拆除。不按规划进行旅游开发的,要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从事编制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认证,逐步把旅游规划和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在不断完善现有景区、景点设施,提高品位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安全舒适、服务优良,在全国旅游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以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为重点,逐步发展休闲度假、民俗、文物古迹、商务会展等特色旅游,以适应不同档次不同消费兴趣旅游者的需求。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具有贵州特色的民族、历史文化和科普健身旅游产品,加快建设和完善一批生态、民族历史文化和古生物化石、喀斯特地质地貌及民间手工艺等各种类型的博物馆,积极支持和鼓励创办旅游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和生态疗养康复中心。将旅游发展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结合起来,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观光农业。近期选择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条件好的民族村寨,建立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区或旅游扶贫示范村。力争在申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方面取得突破。创造条件,争取把贵州省一批自然保护区申报为国家森林公园。

(二)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各项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贵阳至其他市、州、地中心城市的高等级公路;制定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建设和改造通往省内主要旅游城市、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其他旅游景区的公路,力争5年内旅游公路技术等级有明显提高;新开发的旅游景区,要配套建设景区与区域中心城市或国道主干线连接的三级以上旅游公路。尽快形成贵阳连接周边省区旅游城市、省内旅游城市的铁路运输网络,创造条件增开贵阳至一些重点旅游客源城市及省内旅游景区的直达旅游列车,提高旅游列车档次、运行速度和服务水平;在铁路经过的重要旅游景区增加停靠站;合理安排火车运行时间,增加旅游旺季运力,完善铁路旅客异地预售票系统,扩大售票网点。把贵阳龙洞堡机场建成国际机场,逐步开通贵阳至国内各重点客源城市航线,力争开通贵阳至东南亚、日本和韩国的国际航线,加快形成连接贵阳至省外主要旅游客源城市、旅游景区的旅游航空网络;“十五”期间,建成荔波、兴义、黎平等支线机场,改造启用安顺机场,适时改造启用黄平机场,做好茅台、毕节机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有支线机场地区的旅游资源开发给予适当倾斜。加快内河航运、水库、湖泊等水上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发展舒适、安全、节能、环保型的旅游船舶。鼓励支持引导多种经济成分投资旅游运输业。取消外地旅游客车凭证进入贵州省的限制。支持汽车客运企业开辟通往主要旅游景区的专线,加快旅游区停车场站建设。2005年以前,全省旅游客车车辆增长15%以上,力争高档旅游车占到60%。

重点旅游区域要在5年内建成自然生态与人文环境相协调,畅通、安全的人行步道和汽车通道;有条件的重点旅游景区要在搞好论证和规划的前提下,建设安全快捷的索道或扶梯。加快旅游景区供水、供电、通信等配套设施和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城市,要建立旅游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支持中心城市和重点景区建设上档次的星级饭店;按照合理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民居旅馆。加强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旅游购物中心建设,积极挖掘和开发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服饰、工艺品、乐器、食品以及花卉、盆景、奇石等旅游商品,努力做到“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力争将有条件的城市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将荔波、施秉、镇远、黎平、清镇、安龙、平坝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县”。

(三)加强旅游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突出抓好旅游城镇和旅游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3年内完成黄果树等重点景区的绿化工作。旅游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要实施生态移民和退耕还林;重点旅游景区25度以上坡耕地、宜林荒山要实现退耕还林或荒山造林;到2005年重点旅游景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5年内通往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公路两侧都要建成绿化带,新建的旅游公路要同步建设绿色通道。近期要完成马岭河峡谷、清水江流域、咸宁草海等的污染治理,并加强生态综合建设;到2005年,完成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城镇的污染治理,重点旅游景区内水域水质要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抓好通往旅游景区高等级和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尽快制定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选择部分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实施旅游示范城镇建设。限期解决部分旅游城镇“脏、乱、差”和场路不分等突出问题。在不改变路权的前提下,对贵黄、贵遵、贵新等高等级和高速公路城镇过境段实行属地政府管理,当地政府要加强对建设、交通、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把过境路段及两侧的建筑,交通秩序、环卫、环保、亮化等纳入统一规划,有计划地进行综合整治。有条件的地方,通往重点旅游景区公路两侧的边沟外侧2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地面建筑物;已有的建筑物要按规划拆除,已有的坟墓要尽快迁葬或通过植树进行遮盖。重点旅游景区内和通往重点旅游景区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采石、采砂等露天作业场在2003年前要全部关闭,并要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植被覆盖。

(四)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配合的综合协调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严肃查处欺客、宰客、“黑车”、“野导”、“黑社”、私拿私受回扣以及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提供虚假服务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旅游商品和相关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旅游景区、旅游产品、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向国际通用标准靠拢。强化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规范管理,规范导游解说和团队运作。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继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高贵州省饭店管理水平。加快旅游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省内院校旅游专业的积极性,加快培养高、中级旅游管理人员和实用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旅游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有条件的市(州、地)要组建旅游教育培训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在岗人员培训,加强规划建设、企业经营、导游等关键岗位人员及有关执法、服务人员的旅游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搞好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经理及导游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员工持证上岗制度。

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制,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都要制定旅游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各景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广大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 110、120为中心建立社会联动系统,及时处理旅游安全突发事件。

(五)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开拓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制定旅游促销总体方案和年度促销计划,整体策划,突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贵州旅游信息网,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和国际国内旅游预订网。创造条件积极申办、组织各种国际性和全国性会议,以及展览、文化、体育和经贸活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每年集中办好一两个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有民族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加强与邻省及沿海地区的协作,尽快形成和完善一批跨省区的旅游线路,巩固和扩大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继续巩固台港澳、日本和东南亚等传统客源市场,着力开发欧美和韩国市场;在主要客源地和客源国建立旅游联络点,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