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力文化旅游业提质增效 省文旅厅9条措施盘活景区旅游资源

为进一步加强 旅游 资源开发管理,有效盘活景区 旅游 资源,4月20日,省文化和 旅游 厅发布《关于盘活景区 旅游 资源提升开发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推出9条具体措施,助力山西文化 旅游 业提质增效。

按照《意见》,首先要对我省的景区 旅游 资源进行摸排,重点围绕“小资本占有大资源”现象展开,准确分析景区资源在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建立分类清单,报省 旅游 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市组织开展资源清理专项行动,按照分类清单,实施分类处置,确定具体退出条件,依法依规清理景区 旅游 资源。

加强资源开发管理。 各市要建立 旅游 资源开发管理资料库,收集、登记 旅游 资源开发建设单位、建设规模、运营情况等信息,全面掌握土地审批、资源保护限制条件、可行性论证等情况。进一步加强 旅游 资源管理,规范经营权出让等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山西省 旅游 资源管理办法》。

开展 旅游 资源招商活动。 各市要组织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当地 旅游 资源开发,积极开展招商活动。鼓励景区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进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参与 旅游 资源的开发和经营。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 旅游 企业和总部企业,壮大景区企业主体,打造一批本土 旅游 龙头企业。

强化基金引导带动作用。 鼓励各地设立 旅游 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充分发挥各类基金在支持重点项目引进、落地中的作用。加大 旅游 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及企业债券。

加强项目用地指标保障。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文旅产业发展布局。对省市重点文化 旅游 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完善景区市场化经营机制。 在全省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各类利益关系,解决景区 历史 遗留问题,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引进知名 旅游 运营团队奖励办法。对景区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年度投资额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 旅游 产业项目,优先遴选纳入各地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保障。对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文化 旅游 企业总部,根据企业净资产、投资额度、税收贡献等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推动资源开发提质升级。 聚焦文化自信、文旅融合,打造山西文化 旅游 品牌,推动 旅游 景区、度假区、乡村 旅游 、红色 旅游 等高质量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 旅游 度假区和评定为全省乡村 旅游 示范村,全国乡村 旅游 重点村、镇(乡),国家级 旅游 休闲街区给予奖励。鼓励各市出台相应奖励办法。

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各地又动起来了

日前,山西、安徽、广东、甘肃、宁夏等地相继就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与“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属,加大力度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01

山西

3 月8日, 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印发《全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拉开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 旅游 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方案》提出,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整治通过互联网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方案》提出,各市要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分类摸排案件线索,将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 旅游 活动纳入执法范围,确保应管尽管;加强对主要 旅游 景区、 旅游 集散地的执法检查,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掌握违法线索,确保应查尽查。

《方案》强调,要加强网络巡查。各市要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骨干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作用,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等方式,查办重点典型案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强联合整治,形成整治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将符合“失信”条件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认定为失信主体,要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普法宣传进街道、进农村、进社区。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 社会 公众提高法治意识,指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和整治能力。

《方案》指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摸排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集中执法力量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查办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增强专项整治效果。其间,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组织开展“体检式”暗访评估及交叉检查,加强指导督办。同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执法手段,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王文华)

02

安徽

安徽省文化和 旅游 厅日前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 旅游 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 旅游 者合法权益,有效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安徽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徽将集中整治 旅游 市场的突出问题,围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同时将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安徽将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文化和 旅游 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联合运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购物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案件,集中执法力量查办,针对轻微的其他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徽省文化和 旅游 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为提高执法检查成效,安徽将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强化线索摸排,加强网络巡查。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并组织查处,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强化案件警示,加强执法办案。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现场督办等方式,查办重点典型案件。及时公布指导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 社会 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强化案件移送,加强联合整治。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涉嫌强迫交易、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徽还将开展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及时总结,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和成因,研究长效机制建设,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王玉创)

03

广东

日前,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发布《2022年度广东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启动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针对以下违规行为: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以免费 旅游 、康养体验等名义招徕 旅游 者,通过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旅游 者进行购物,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俱乐部会员、户外拓展、车友会、研学、旅拍等特定群体组织活动的名义,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此次行动将严查组团社以低于属地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销售的包价 旅游 产品,重点是“一日游”产品,严查地接社“买团”或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团费”的 旅游 团队的行为,整治、规范通过互联网等线上方式开展招徕、组织 旅游 者,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经营行为。

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加强网络巡查,创新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对各地针对通过抖音、快手、 小红书等平台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排查情况,组织不少于2次的集中执法巡查。行动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示范作用。 (陈熠瑶)

04

甘肃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与甘肃省文旅行业“雷霆行动2022”合并开展,将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在春季 旅游 活动起步阶段,严查“不合理低价游”,重点检查保健品、保险、户外等市场营销活动中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招徕游客、低价包团 旅游 产品;全省进入 旅游 旺季后,将加强在线 旅游 市场执法,严查在线 旅游 企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节假日及暑假期间,甘肃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持续加大 旅游 市场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 旅游 购物场所强制购物,导游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突出问题。在专项行动期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法依规对涉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经营者及相关人员从重惩处。

05

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 旅游 厅印发《全区 旅游 市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针对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 旅游 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方案》提出,要抓住重点环节。各级文化和 旅游 主管部门要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分类摸排案件线索。将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的 旅游 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 旅游 活动纳入执法范围,确保应管尽管;充分发挥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联合运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购物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开展联合执法。

《方案》强调,要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并组织查处,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2020年贵州省6月至9月是否对外省车过路费免半?

2019年贵州省有一段时间高速公路过路费和景区均对外省游客半价,到2020年后是否还延续此前的优惠政策,在今年1月19日早有回复,当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因而现在是不免费的。

此前高速公路和景区半价时间限定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9月30日。去年,贵州高速公路通行

费减免达50亿元,在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入口治超、最美高速品牌打造等多项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过路费没有减半,但是贵州A级景区还是半价的。

2020年3月16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州省A级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规定:贵州省A级旅游景区针对境内外全体游客实施门票五折优惠政策,优惠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而“多彩贵州促消费百日专项行动”(2020年4月23日至7月31日共100天)A级旅游景区免票游览政策即将到期。

2020年1月19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了《贵州省高速(一级)公路及桥隧收费标准清单》,货车收费标准如下:

1、1类货车,收费标准0.45元/公里,车长小于6米且最总质量小于4.5吨。

2、2类货车,收费标准0.7元/公里,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总质量不小于4.5吨。

3、3类货车,收费标准1.5元/公里。

4、4类货车,收费标准2.1元/公里。

5、5类货车,收费标准2.25元/公里。

6、6类货车,收费标准3.075元/公里。

7、大件运输,以6类货车收费标准(6.15)为基数,每增加一轴增加0,5收费系数,最高系数为10。

四、北京开展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报旅游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暑假很多人都会选择出去旅游,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北京开展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理,报旅游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开展暑假旅游市场专项整理。

旅游市场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了游客和相关部门的注意。为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活动,有效的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相关部门开展夏季暑期旅游市场整治的百日行动,更好地保护游客的利益,让旅游市场恢复到往日的美好!

报旅游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旅游团,确定自己所旅游的地点。很多人在出去旅游的时候都会选择报团旅游,网络上报团旅游很多种,很多人会选择经济又实惠的,这种往往都有着很多陷阱,等着游客跳入。在选择旅游团时,应该选择正规的,必要时可以查看相关旅游团的注册信息以及在网上搜寻网友对旅游团的评价。不仅如此,应该要确定自己所旅游的地点,要根据身心条件出发!

要认真的看旅游合同,避免遇上霸条合约。现在报旅游团都是有着一定的旅游合同的,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利益以及权益,甚至是生命健康安全,一定要认真阅看旅游合同,千万不能够马虎大意,甚至是听信对方的言语,随便一阅而过。如果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应该及时询问专业人士,尽可能地避免遇上霸条合约,更好地维护自身安全。

应该跟导游积极沟通,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在旅游前应该积极跟导游进行沟通,了解相关的出行方式以及出行地点,积极了解不同地方的文化习俗,做好自己的相应规划和准备。在跟导游会面时,应该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不要为了节约钱财而将自己的生命健康抛之脑后。

五、文旅部:严查以中老年为目标群体的包价游产品

为促进 旅游 业高质量发展,规范 旅游 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整治 旅游 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文化和 旅游 部近日部署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 旅游 者合法权益、营造 旅游 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工作目标,将重点整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以免费 旅游 、购物(会员)送 旅游 、 旅游 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 旅游 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和 旅游 部要求各地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检查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 旅游 产品,特别是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的包价 旅游 产品。加强在线 旅游 市场执法,重点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 旅游 团队、地接社的执法检查,对 旅游 集散地、主要景区中的 旅游 团队进行重点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查处;涉嫌触犯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 旅游 部将通过“体检式”暗访评估、网络监测、集中检查等方式,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并组织查处;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现场督办等方式,部署各地依法查办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案件,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旅游 市场经营秩序,有序推进 旅游 业复工复产复业。

为提高 社会 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 旅游 者合法权益,文化和 旅游 部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指导案例,包括以“零团费”形式、以赠礼品或者 养生 养老会员等方式、以俱乐部或者户外活动等名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执法案例。文化和 旅游 部提醒广大 旅游 者在 旅游 消费时,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提倡理性消费,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 旅游 产品,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降低消费风险。文化和 旅游 部同时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12318和举报平台jbts.mct.gov.cn,欢迎 社会 公众对违法违规 旅游 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举报监督。

附: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指导案例

案由: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游 法》第二十八条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游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关键字:零团费、保险。根据群众举报,经河南省汝州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 局依法查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州支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回馈投保人员,以“表彰会”名义组织607名投保人员(或其亲属、朋友) 旅游 ,其中566人系“零团费” 旅游 。汝州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 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壹万陆仟肆佰元、罚款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一日游、购物。江西省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旅游 局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在某“灵芝 科技 馆”外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载有37名 旅游 者的 旅游 包车。经查,当事人某食品商行(洪某)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团费每人28元的价格招徕 旅游 者参加“一日游”,并安排 旅游 者到其经营的“灵芝 科技 馆”购物。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旅游 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赠礼品、招徕。根据群众举报,四川省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 旅游 局、江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 旅游 局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一个 旅游 团队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不具备旅行社合法主体资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及赠送鸡蛋、面条等生活用品的方式,以团费每人100元的价格,招徕173名老年 旅游 者,准备租赁4辆 旅游 客车前往重庆 旅游 。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 旅游 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医疗器械、保健品。江苏省常州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 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常州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悬挂有“好时光 旅游 俱乐部”宣传海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医疗器械、保健品销售业务,为增强顾客粘性,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团费每人68元的价格,招徕、组织100名公司会员、顾客等 旅游 者,参加“扬州一日游”和“金坛花谷奇缘一日游”。常州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 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 养生 养老、会员。①上海市文化和 旅游 局执法人员在对上海某社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游客名单表、出团通知书、 旅游 包车合同等证据材料。经查,当事人以3199元的价格销售“ 养生 养老家族会员”资格,在不具备旅行社合法主体资质的情况下,分5批次组织227名会员参加“安徽安庆天柱山4天3夜品质游”。上海市文化和 旅游 局执法总队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②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 旅游 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对重庆某 健康 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印制的 旅游 会员卡170张、 旅游 代金券31张、“7.25一日游人员名单”1份,执法人员还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签订 养生 服务合同的形式提供包价 旅游 服务。江津区文化和 旅游 发展委员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俱乐部、微信群。根据群众举报,浙江省舟山市文化和广电 旅游 体育 局依法对微信群“水田公社俱乐部”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章某某、夏某某建立微信群“水田公社俱乐部”,利用微信群和线下渠道招徕57 名 旅游 者参加“无锡鼋头渚二日游”,获利2149元。舟山市文化和广电 旅游 体育 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户外。①根据群众举报,福建省福清市文化 体育 和 旅游 局执法人员在对福州市某户外拓展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超值京津-北京天津纯玩六日游”行程表、境内 旅游 合同等证据材料。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 旅游 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招徕39名 旅游 者参加 旅游 活动。福清市文化 体育 和 旅游 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②当事人司某某建立微信群“享受阳光户外 旅游 群”,组织67名 旅游 者参加“兴安水库一日游”,通过微信转账收取团费共计3685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文化 旅游 体育 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六、江苏省推进文旅事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包括哪些?

一是推动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包括抓好文旅专项扶持政策落实和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

二是引导和推动文旅项目建设。包括发挥产业引导资金作用和推动政银企合作。

三是促进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包括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丰富特色文旅产品供给、培育发展文旅消费新模式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四是深化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加强文旅融合载体建设和打造数字文旅产业。

五是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包括加强“水韵江苏”品牌市场推广、策划推介文旅精品线路、放大会展平台推广效应、大力拓展国内旅游市场和逐步恢复入境旅游市场。

六是优化文旅市场环境。包括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和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扩展资料:

《措施》提出,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省级园区(基地)持续做大做强。

在实施惠民便民举措,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方面,《措施》提出,要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和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措施》还明确,要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参考资料: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再推“文旅18条” 促进文旅产业平稳健康

参考资料:人民网-江苏出台12条举措为提升文旅消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