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人民群众献计献策,集中群众智慧,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公民、市外公民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均可就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政府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所提意见和建议(以下统称人民建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姓名和通信地址。

市人民政府对有价值的人民建议给予奖励。第三条 人民建议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人民建议奖。

人民建议奖分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者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发给奖金。

特等奖:所提建议对本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或产生了重要作用的,奖金不低于50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3000元人民币。

鼓励奖:经常提出建议,并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奖金1000元人民币或纪念品。第五条 设立人民建议奖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议征集办)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第六条 人民建议奖每年颁发一次。

奖励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每年3月,由市建议征集办商市人事局提出上年度奖励建议名单,填写《人民建议奖励申报表》,并根据奖励建议名单,确定参加评审小组的单位和人员;

(二)提请评审小组审核奖励建议名单;

(三)奖励建议名单评审完毕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并采用适当方式颁奖。提请评审的建议,须附具原始信件、有关部门对建议作出的论证结论及其它应附的材料。

同一内容的建议,以收文时间为序,提请评审最早提出的建议人。

同一内容、互相补充的多个建议,作为共同建议提请评审。第七条 人民建议奖励为专项奖,不涉及获奖者的人事、工资等其它待遇。第八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九条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重庆人晚上都喜欢去哪里呢?

重庆市公布了全市第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共有7个街区入选。具体名单如下:

同时,重庆市还获得了2020年夜经济十强城市第一名,由此可见,咱们重庆的夜晚的确是非常热闹。

那么,重庆人晚上都喜欢去哪里呢?先来看看已经被单列出来的这7个街区。

在这其中,有很多熟悉的名字,包括江北区的九街,渝中区的解放碑。它们都是位于主城区的街区,到了晚上必定是热闹非凡。

另外三个街区,则位于周边区县,相对来说,会让人觉得有些陌生。那么,为什么会是这几个街区入选,具体的评判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重庆游品查询到了一些相关的评判标准,其中有几个限定条件,包括集聚区面积不超过2平方公里,在整个集聚区内的服务、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超过200家,另外集聚区内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主体需要超过50家。

这些硬性的条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就筛选掉了很大一部分街区。

除此之外,评判标准还包括文旅消费的供给、成效,公共服务、政策保障等方面。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评判体系。换句话来说,并不是简单的规模大或者人数多就能够符合条件。

但是,就整个重庆市范围来说,只选出7个街区,也确实显得有点少。

重庆全市共计38个区县,应该每一个区县都有自己热闹的街区才对,但是并非所有区县都有上榜。一种可能的解释就是,这仅仅是第一批名单,后续应该还会有更多的街区被评选出来。

那么,被评选出来的这些街区,就一定都是最好的吗?以万州区的三元四方文旅街区为例,就有万州的朋友表示,自己作为一个万州人,居然不知道这个地方在哪里。

游品特意进行了查询,发现三元四方文旅街区是在2019年建成开放的,时间相对较短,可能部分万州朋友的确不知道,但是能够入选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这样的表现的确有些令人意外。

而长寿的菩提古城,游品此前也从未听说过,直到去过一次长寿,在当地朋友的招待下,才见识了菩提古镇热闹的夜晚。

如今,夜经济已经成为大家日常消费当中占比非常大的一个部分,而作为夜经济的重要载体之一,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可以被看作是风向标一样的存在,由它们来引领大家的夜经济消费。

三、重庆市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的促进和发展、旅游规划的编制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活动、旅游行政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旅游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方针、政策,确定重点旅游资源和旅游区(点),协调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建立相应的旅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旅游经济发展目标,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予以支持、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旅游发展与促进第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可以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申报评审、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定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旅游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

新建或改造重点旅游区(点)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划,完善旅游区(点)的道路、通信、供电、供水、餐饮、住宿、娱乐、购物、消防、安全、医疗、环卫、停车等设施,提高旅游区(点)的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旅游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人才。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指导,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规范、标准、技能的培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第九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第十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大型旅游活动,建立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和旅游网站,加大旅游促销力度,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信息发布制度。旅游高峰期,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主要旅游区(点)的住宿、交通等旅游设施接待状况的信息;对境内外旅游区(点)发生的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发布警示信息。第十二条 鼓励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市工业、农业、商业、体育、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鼓励利用有关专业会议、科技交流、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第十三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根据本市旅游资源的特点和市场需要,策划旅游项目,研发具有本市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第三章 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第十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应当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区(点)开发建设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第十六条 旅游业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文物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相协调。

旅游区(点)开发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并与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相协调。第十七条 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旅游业发展规划应当征求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公开听证。

旅游业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报批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四、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据《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推荐列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认定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的专家评审工作。第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第五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第六条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成员不少于80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别专业领域的专家不少于5人。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聘期4年,可连续聘任。第七条 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熟悉相关专业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良好职业道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第八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小组(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小组)成员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组成,通过随机选择或指定产生,人数为奇数。第九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由市文化主管部门组建。

专家评审小组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在本专业或相近领域专家中随机选择或指定产生。

专家评审小组的成员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第十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和专家评审小组组长由市文化主管部门指定,负责主持有关评审会议。

专家评审小组的初评意见,由专家评审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予以表决,超过半数成员同意为通过。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的审议意见,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予以表决,超过半数成员同意为通过。第十一条 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项目名录,应重点评审项目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以及传承保护等情况。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应重点评审传承谱系,申报人的学艺经历与传承能力、技艺特点与成就、在该领域的影响力,以及持有的该项目相关资料等情况。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认定,应重点评审申报单位实施保护规划的能力,开展传承与展示活动的能力和具备的条件,持有的该项目相关资料等情况。第十二条 专家评审小组初评意见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意见,经全体成员签字后,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存档,可以对外提供查阅服务。第十三条 经评审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名录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初审并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经评审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公示后批准、公布。第十四条 各区县(自治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如何打造夜间文旅聚集区?

“一个地区夜晚灯光亮度与它的GDP成正比”,夜间经济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成为城市GDP的新轴心。2019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意见》指出,明确提出“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任务。夜间文旅消费市场进入快速发展轨道时代,文旅消费集聚区将成为各地整合夜游资源、丰富夜间消费供给、释放文旅经济活力的开发热点。

绿维文旅认为,开发夜间旅游聚集区应该把握以下四点:

(一)把握“先天条件”,杜绝盲目开发

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的打造,虽是掘金“四季全时”旅游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其开发必须以一定的日间旅游发展基础或商业发展基础为前提,如成熟的景区、商业圈、一线城市中心区域或具备客流量基础的古镇等,且选址地必须建设完善的停车场、WIFI全覆盖、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并配套系统的配套服务体系。如项目地目前尚处于文旅发展的初期阶段,存在交通不便利、可利用土地受限、城市及周边区域消费能力低下、资源匮乏、或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增量人口及游客等问题,应优先解决日间文旅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杜绝夜游项目的生搬硬套和盲目开发而导致资金与资源的浪费。

(二)“亮化”需以文化为魂,打造特色主题

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为方向,进行夜间文旅消费场景设计和主题营造,开发有独特IP价值、有回味体验的消费项目,打造辨识度高、感受度强、美誉度好的消费品牌。

在灯光秀、旅游演艺日益成为景区及城市夜游“标配”,“灯光一亮,黄金万两”成为各级政府共识的时代,要避免夜间文旅项目的同质化,形成人流聚集的核心吸引力,需要从区域文化内涵入手,包括城市人文历史、现代时尚文化、特色生活方式等,将区域文化故事与地域风情通过光影、演艺、沉浸式体验等手段进行提炼、重构与亮化呈现,构建符合城市气质的特色主题与文化IP,才能够形成夜间文旅项目的独特性卖点与差异化特质。

(三)串联景城地标,形成特色游线

从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成功案例中可以看出,串联区域标志性景观及城市文化场所,对其进行统一的主题营造和夜景设计,是凸显城市调性、促进景城夜间一体化发展的通用方式。应根据场地现状及文化禀赋,规划一条或多条主题游线系统,通过多项地标观光及夜游体验产品的组合,使原本独立的景点及文化场所相互联动,共同形成城市夜间文旅的品牌影响力。

(四)创造多维消费场景,形成文旅商一体化发展架构

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的打造,要突破传统的夜间观光、夜间文化展览和夜间零售概念,应从满足居民及游客多元休闲消费需求出发,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等产业相关要素的业态化创新组合,创造多元化的消费场景并打造一站式的服务结构。要注重文化旅游融合,打造更多有体验的夜间文化场景、有内涵的夜间旅游目的地,除此之外,景区还可增设AI、VR 、AR、虚拟现实、云旅游等的数字艺术科技项目、休闲娱乐互动体验等旅游项目。同时顺应人们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变化,创新发展夜演、夜展、夜读、夜娱、夜秀、夜游、夜食、夜购、夜宿等业态,推出沉浸式演艺、非遗互动项目和文创产品、3D灯光秀、街头艺术表演等常态化、品质化、特色化夜间文旅消费体验产品,延伸文旅消费链条。

通过文旅产业带来的人气聚集与创意聚集,带动商业企业的入驻及规模化的经济发展,形成文旅商一体化的综合发展结构。

绿维文旅,是文旅康养与乡村振兴EPCO综合服务商,“三甲”规划设计、建设总包、文旅运营全程服务机构。从2005年创立之初,绿维文旅便提出了“创意经典·落地运营”的理念,历经近20年创新发展,在夜间旅游聚集区开发方面,以策划为前提,规划设计为核心,形成了从顶层设计到投融资、开发、建造、招商、运营、培训、智慧化等全程全链业务体系。

六、巴国城为啥有花车巡游

文化习俗。

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花车巡游属于当地的本土传统文化,同时也带火了巴国城的夜经济,在落日余晖中,巴国城逐渐灯火璀璨,让游客都能欣赏当地的习俗文化。

巴国城,以重庆本土巴文化为魂,从建筑,雕塑,地刻,博物馆,研究协会等方面全面展现巴国的历史文化。主要景点有巴人博物馆、红狮公园、非遗茶文化体验中心、红喜坊婚庆创意街区、巴国城入口牌坊、巴将军雕塑、巴国风情美食街以及近百个雕塑地刻等组成,集文化旅游、自然生态、生活教育、休闲养生、礼典文化、国际会展为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式旅游景区。2022年4月,被列入重庆第二批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拟命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