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通报4起重大旅游案件,具体指的是哪四起?

这四起违法旅游案件,分别涉及强制消费,虚假宣传,违规开展导游业务还有威胁游客事件。根据媒体报道,昆明市日前公布了四起重大型旅游案件,这四起案件基本属于被媒体广泛报道,影响极其恶劣的旅游事件。这段时间以来,昆明市也是下大力气整顿当地的旅游市场。这几年,伴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昆明的旅游行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但发展的过程,也遇到了像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问题,这些行为影响恶劣,对昆明市的旅游品牌造成了影响,所以近期当地也对旅游市场进行重新整顿。

其实过去几年,低价游是昆明旅游市场最大的问题,很多小型旅行社为了拉客赚提成,用超低价格招揽游客,游客成团之后,又强制其消费,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提成,而强制消费过程中,就引发了众多的纠纷和旅游乱象。很多导游在纠纷之下,直接抛下旅游团走人,这对当地旅游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从今年开始,昆明市建立了24小时的投诉平台,随时受理游客投诉,并且用最快的时间,进行处理,确保游客的游玩体验得到保障。

参考资料: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2017年以来查处的4起重大旅游案件情况。因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等违法行为,昆明、大理、丽江的7家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云南协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誉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润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发布低价云南旅游线路产品,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云南大理哪些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据央视4月11日报道,4月9日,云南大理州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布《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任务,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刮骨疗毒,铁腕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中提出:取消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取消旅游定点购物。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不明码标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商品质量检测抽检范围和频率,重点加强游客聚集区域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的管理。

对备受关注的旅行社和导游问题,《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表示,严禁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团队的行程中指定购物店安排购物活动,坚决禁止“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司陪人员串通景区、公路沿线休息区、旅游厕所、车站、码头、演艺、住宿等购物场所,以“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收取购物回扣、返佣,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出台加强导游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质量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大理州导游人员计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导游培训和管理工作。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监管导游劳动合同的签订,保障导游合理薪酬。完成好电子导游证制作权限下放工作,简化导游证制证程序等。

《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包括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升导游管理水平、加大景区标准化管理、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保障体系六个方面40条措施,于4月15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管理

(一)取消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由州旅游标准等级认定委员会发布通知,取消全州现有旅游购物企业的等级认定,不再开展对旅游购物企业的等级评定工作。

(二)取消旅游定点购物。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

(三)开展旅游商店诚信经营服务活动。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不明码标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商品质量检测抽检范围和频率,重点加强游客聚集区域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的管理。

(四)加强旅游商店纳税管理。逐步在旅游经营企业推行税控机管理制度。

二、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五)严禁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团队的行程中指定购物店安排购物活动。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对违规者予以依法从严处理。

(六)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司陪人员串通景区、公路沿线休息区、旅游厕所、车站、码头、演艺、住宿等购物场所,以“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收取购物回扣、返佣,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

(七)加强对接待旅行社团队餐饮企业的管理。接待团队的餐饮企业必须经过等级评定。严禁设置主次颠倒的餐饮配套购物区域,规范餐饮场所通道设置。严厉查处旅行社以就餐为名变相安排购物,杜绝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链条。

(八)坚决禁止“不合理低价游”。以《大理州主要旅游线路诚信指导价》为标准,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违规者依法从严处理。

(九)严厉查处“黑社”行为。对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或以客栈、租车行、“旅拍”等新业态为平台组织游客,安排行程,涉嫌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十)严禁旅行社和司陪人员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通过在游客服务中心、酒店、景区摆放宣传品、宣传册的方式,加大对民族特色旅游产品的宣传,提供相关购物信息,合理满足游客的购物等消费需求。

(十一)制定并实施《大理州旅行社计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对旅行社的管理。

(十二)规范旅游合同的管理。旅行社组织团队必须签订组团合同,旅行社之间转接团队必须有委托接待合同。针对大理散客组团的需求和特点,使用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新合同文本中必须载明游览、娱乐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严厉查处未签订合同,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的行为。对违规者依法从严处理。

三、提升导游管理水平

(十三)强化对导游的管理。出台加强导游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质量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大理州导游人员计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导游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四)建立游客对导游评价体系。通过“大理旅游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来大理网”等渠道,建立导游人员信用公示平台,开展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直接评价。积极申请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开展竞争上岗,形成导游良性竞争机制和良好执业环境。

(十五)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监管导游劳动合同的签订,保障导游合理薪酬。完成好电子导游证制作权限下放工作,简化导游证制证程序。

四、加大景区标准化管理

(十六)建立旅游A级景区标准化管理的日常监督机制,对服务质量下滑、配套设施老化的景区,要坚决取消或下调等级。

(十七)加快推进大理古城和其它景区的创A工作。全面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整治重点景区拉客揽客、尾随兜售行为,维护景区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环境卫生。

(十八)核定全州A级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以安全为前提,兼顾提升游览品质,重新研究旅游景区游客荷载问题,并分时分段细化执行。

(十九)严格落实“白族三道茶”旅游产品的服务规范。对擅自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旅游演艺产品进行清理整顿,确保旅游演艺产品的服务质量。

五、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二十)完善涉旅案件快速接处警机制。110接处警平台和各地公安派出所,对旅游案(事)件优先受理,快办快结,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一)严厉查处“药托”、“酒托”利用公路沿线休息站、旅游厕所和酒吧、餐厅等场所,诱导欺诈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二十二)严厉查处以“祈福”、“烧香”、“点灯”等宗教活动为名,欺诈游客钱财,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十三)规范旅游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旅游餐饮企业利用节假日期间,游客相对集中时段,哄抬物价、阴阳菜单等欺客宰客行为。

(二十四)严厉查处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不诚信经营行为。

(二十五)严厉整治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黑车”,坚决整治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行为。

(二十六)规范重点旅游景区及交通沿线停车场设置,对擅自圈占停车位收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十七)强化旅游安全工作。梳理旅游安全问题清单,排查旅游安全隐患。规范环洱海区域租赁电动车经营秩序。加强对登山涉水、探险高空等旅游经营项目的审批。查处旅行社不购买“云南省旅游组合保险”的行为。

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保障体系

(二十八)完善州、县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及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协调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职能。

(二十九)落实旅游市场“1+3+N+1”综合监管模式。在全州重点旅游县市正在开展旅游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州推行,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市场监管),其他涉旅部门,监察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格局。

(三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旅游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县市政府责任,实行区域严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所有问题“有人抓、有序抓、有效抓”。

(三十一)配齐配强县市旅游执法力量,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明执法。

(三十二)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成立大理州旅游业协会,统筹推进各旅游行业协会的机构建设。推动各旅游行业协会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建立诚信自律体系,积极发挥旅游纠纷调解等自律监管作用。

(三十三)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开展“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景点”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同步推进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教育与游客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倡导全员共同守护文明,保护好洱海等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三十四)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树牢“大旅游”的理念,建立健全旅游工作议事协商和跟踪督办制度。

(三十五)建立违规旅游企业的退出机制。创新管理手段,通过各级职能部门实施单一发力或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触碰旅游市场监管“红线”的旅游企业坚决实施限时退出。

(三十六)建立旅游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建立旅游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旅游违法行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十七)完善旅游企业信用公示机制。结合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旅游行业优胜劣汰良性竞争机制。

(三十八)加强旅游舆情预警、监控和引导,确保第一时间积极应对、正面发声、及时处理,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三十九)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结合职责清单,制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四十)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问责机制,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把各级各部门是否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追究责任。

三、昆明文旅游局通报4起重大旅游案件,犯罪者都是被如何处罚的?

根据网上的媒体报道,昆明旅游局通报了四起重大旅游案件。这些案件都涉及了强制消费、还有宣传虚假广告、不按规定开展业务,甚至还出现威胁游客等事件。这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此昆明旅游局也是加大了整顿的力度,凡是有以上行为的将会被吊销许可证。

旅游行业发展迅速

随着现在的旅游行业不断的发展,虽然带动了很多地方经济。不过在这快速的发展中,也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机会。比如他们会制作一些虚假宣传,然后还会强制旅客去消费,这些恶劣的行为对一些旅游的品牌也造成了严重影响,所以昆明旅游局将会严厉的打击和整顿。

旅客发生纠纷

其实很早以前就有网上爆料,低价的旅游是昆明常出现的问题,许多比较小的旅行社为了提成拉客户,用很低的价格来吸引游客,等到游客组成团队以后,又会强制他们去消费,通过这些方式来赚取钱财。而在这个强制旅客消费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跟旅客发生纠纷,很多不道德的导游会在纠纷之后,扔下旅客自己走人,像这样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

昆明旅游局也是从2021年开始,建立了一个24小时不间断的投诉平台,随时随地都可以受理游客们的投诉电话,并且会以最快的时间去处理这些问题,以保证游客们的旅游能够得到保障。根据2017年所处置的四起重大案件,其中就有大理、昆明等七家旅行社被处罚,吊销了营业许可证。这些旅行社通过了违法的行为来赚取他人的钱财,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个旅游业的社会风气,必须要狠狠地惩罚。旅游本来就是一件非常令人向往的事情,可以让人在旅游中身心放松,看看世界各地一些更加美好的风景,希望不要被这些不法分子打破了人们对这份美好的向往。

四、云南查处“不合理低价游调查”报道涉事企业多少家?

2018年6月17日从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针对日前媒体播出的“不合理低价游调查”报道,云南省对涉事的6家购物企业、1家旅行社、3名导游进行立案查处。

通报称,6月15日下午,有媒体报道“不合理低价游调查”,内容涉及云南省大理、保山、德宏等州市。事发后,省、州(市)、县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部署对相关涉事企业及人员开展调查。

其中,由保山市对涉事4家购物企业(新地标广场(原博南印象)、滇缅黄龙玉超市、玉泉园和新东南两个自由市场),对导游宦化育(化名阿林,注册地昆明)和兰志瑶(化名小兰,注册地保山)立案调查;由大理州对涉事1家购物企业(十八里铺),对1家涉事旅行社(云南途遇旅行社)及导游李旭(化名多吉,注册地大理)立案调查;由德宏州对涉事1家购物企业(边寨喊沙景区茶叶店)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大理州旅游市场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决定,于6月16日关停“十八里铺”购物商店。同时将以“十八里铺”为突破口,深挖商业贿赂等线索,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云南途遇旅行社涉嫌存在低价游接团、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拟对该旅行社做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拟将云南途遇旅行社法人代表赵斌,出资人赵斌、周娅、李旭一并列入旅行社重新申报“黑名单”。另,旅行社法人赵斌因涉嫌强迫交易罪,于6月16日被大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此外,导游李旭在上岗服务过程中涉嫌存在变相强迫购物、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拟对其做出吊销导游证,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导游李旭在上岗服务中存在强买强卖行为,于6月16日被大理市公安局做出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保山市调查处理情况则是:对新地标广场(原博南印象)和滇缅黄龙玉超市停业整顿6个月;对玉泉园和新东南两个自由市场凡是涉及经营翡翠、黄龙玉等珠宝饰品的个体工商户全部进行关停处理,并由腾冲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立案调查;导游宦化育在上岗服务中存在涉嫌诱导购物、变更旅游行程、向游客索要小费和不按规定佩戴导游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拟对其做出吊销导游证,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导游兰志瑶在上岗服务中存在涉嫌诱导游客购物、变更行程,且在接待的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导游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拟对其做出吊销导游证,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德宏州经过调查后,已对瑞丽喊沙民族村瑞丽市傣信茶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暂停营业处理。但由于该公司办公室搬迁,视频监控设备损坏,无视频记录;据初步调查,购物店并未向导游和旅行社支付过任何佣金;另外对购物场所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来源:中国新闻网

五、云南大理手鼓销售员骂游客“穷鬼”,旅游业存在哪些乱象?

云南大理手鼓销售员骂游客“穷鬼”,旅游业存在很多的乱象,比如说,一个票上面本来写的是旅游,但是会有很小的字,上面写的是购物这样的话,我们买到的票价就是购物的票价,其实这样的购物团在云南是有很多的。并且还有隐藏式购物,比如说去云南的话,会有一些以购物类的消费,更多的话是旅游团里面有一些要花钱的项目,这样的话,其实我们的票价和时间都浪费了,对于这样的旅游公司,其实还有很多,并且在消费之中会包含一些额外的消费,如果说你不去的话不在导游那报名,导游是不允许你去其他地方报名的。

大多数旅游团都会有自己的套路,并不是说真正的消费,是会有一些固定的消费项目,如果说你不去消费的话就会强制你去消费,但是对于这样的情况来说,我们消费者可能并不会在意,因为出去玩的话,用很少的钱去坐车或者是玩之类的可能花的也不是很多。

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并不是觉得这样,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是想出去好好的玩的,那么,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会觉得这样的消费并不合适自己就会去投诉,但是对于我们投诉的话,大多数都是投诉五门的,很多的游客或者是工作人员会在当地说,不能让自己去哪个地方哪个地方玩。

对于一些旅游业的乱象来说,其实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五台山那个地方,如果说你要去上香的话,肯定是要去买的,那么如果说是导游推荐,你去买的这样的话就会给导游钱,对于另外的一些地方,比如说你去玩购物的话,买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的提成的话,也是会给到导游的,其实这些乱象在每个地方都很常见,只不过是有没有整治的问题,对于大多数地方旅游业确实是一个发展经济的好手段,就不会去想那么多也不会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