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文旅厅回应“游客被导游要挟购物”,如何看待导游开展的“强制消费”?
这段时间有游客反应自己在去云南旅游的时候,被导游要挟购物,并且说一些威胁游客的话,让游客必须购买东西才可以,现在云南文旅厅也回应了这件事,说针对这种情况也会严肃处理,这种导游展开强制消费的行为非常不合适,去旅游本来就是为了开心的,并不是为了去买东西的,游客想买的话可以买,但是不可以强制游客购买,这种强制游客购买的行为也是不合适的,是一种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有游客在网上爆料,说自己之前去云南旅游的时候,被导游强制消费,必须购买东西,并且导游还和游客说知道游客的住址和联系方式,用这种方法去威胁游客,让游客必须购买他指定的东西才可以,这种行为也是非常不合适的,所有游客就在网上反应了这件事,现在云南文旅厅也发布了相关的声明,回应了这件事,表示会严肃处理,这种行为确实不应该存在。这种导游强制游客购买商品的行为不在少数,之前有很多的低价旅游团都会有这种行为,强制游客必须消费,必须购买产品才可以,对待游客的态度也非常的恶劣,这种强制消费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不应该强制游客购买东西,买不买是游客的自由,应该让游客自己选择才可以,不应该去强制消费,强制游客进行消费这也是一种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这种行为确实不应该存在。强制消费这种情况应该取消才可以,不应该强制游客消费,游客去旅游是为了看风景,并不是为了购买商品,所以想不想购买应该看游客自己的选择,而不是由导游强制游客去购买,还是必须购买才可以,这种行为应该被严惩。
二、旅行社强制购物是违规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选择出门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旅游行业在近几年大热。
人们如果不熟悉当地的话一般会选择跟团旅游,但是现在许多旅游团打着自由团的名号,却在到了之后强制购物等,不仅损害了游客的自由选择权,还毁了旅游的心情。
那么当导游强制购物时,游客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通常做法如下: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向大家普及,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消费,我们在旅游行程结束后,要求旅行社为我们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在导游进行强制消费时,游客自行取证,购买物品后(此时犯罪已经既遂),可联系出游人一起报警(影响人数众多,对认定社会影响恶劣有帮助),要求警察对导游的强迫交易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最终人民法院将对此类导游予以刑事处罚。
当然导游强制消费与旅行团脱不了关系,所以我们在选择旅行团,与旅行团签合同时要注意这几个方面:
第一看“三证”,旅行社营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避免“黑旅社
第二看“三时”,出行时间、返回时间、路途时间,有些旅行社会在“几日游”上做手脚,比如第一天晚上出发,第二天早晨回来,出行乘坐便宜的交通工具,真正旅行的时间仅剩一点点。
第三看“三个数字”,餐饮标准是几人一桌、几桌几菜、几荤几素及菜品金额要约定清楚;而是酒店的星级要看清楚、几人间。三是费用的数额和包括的事项都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