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中遇到强制消费怎么办,懂得这几条就不怕了

我相信很多人旅游跟团都会遇到强制消费,曾经也有人在锦里逛街的时候,被导游关在一家店中要求强制消费,不消费不准离开,其实不光是去国外,去很多地方旅游都会出现这些情况,这些在法律边缘游荡的人,他们利用这些漏洞,疯狂的操作,来获取利益,如果你到成都也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懂得这几条,你就不不用担心遇到强制消费了,在新的旅游法规里面就有明确的规定,当消费者在旅游权益受损的时候,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解决。

首先是第一个是协商解决,这个也是标准的步骤,就是团结当时旅游团的其他人的力量,和导游或者其他组织这场强制购物的负责人进行协商,派出一个口吃表达可以的人,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就是反对这次强制购物,但是我们可以自由的选择几件作为一个相对合理的结果,假设说协商,第二个就是马上百度查询旅游机构或者消费者协会的电话,将实际情况说明清楚,这也是旅游前要准备的,就是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如果走到这一步,只要你的描述属实,就会被受理。

受理之后,就有相关的人来进行仲裁,仲裁的话就会有一些非常复杂的高级协商过程,一般协商结果都会比较满意,但是假设说遇到不满意怎么办,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现在诉讼书很多APP都可以代写,非常的方便,如果因为侵犯消费者权益一般机构会在24小时进行反馈,你将真实的情况描述清楚就行了,还有你想要得到什么样的处理结果也要讲清楚,打个比方如果是强制消费,就可以说因为导游在某地,必须强制消费多少,负责就会限制我的人生自由。

一般这种就属于非常严重的一个消费者权益危害,最近几年国家也在大力抓这种钻空子的旅游团,或者其他深度的变种的交易,这种不仅仅危害消费者的权益,还会让社会存在不稳定的因素,打个比方,假设说有些脾气比较暴躁的,遇到这种强制消费,肯定忍不住大打出手,而这个时候,对方肯定早有准备,而吃亏的最后就变成自己的,不管能赔偿多少钱,受伤的是自己,心态一定要摆正,好的,最后祝福大家每一趟的旅行都有一个好的结果。

二、旅游被导游强迫购物怎么办呢?

被导游强迫购物的旅游者,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等。并且旅行社还要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 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四)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