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宜宾有哪些旅游攻略呢?

这个问题提的很简单,但包含的信息量很大,我也不知道你两日游或者是三日游,因此这里我把我去宜宾蜀南竹海的玩的感受分享给你,你自己去做选择!

蜀南竹海位于宜宾长宁县,县与市之间的距离还是挺远的.....

记得前年的时候,我就去过一次,我就转了两次车,宜宾到长宁县,长宁县乘车到蜀南竹海......

在这里我不是黑大巴司机哈,我们是两点从长宁县乘的车,到蜀南竹海也就3点。但是车上的司机骗我们说很暗了,在蜀南竹海耍的人很多没有住宿,一般都是回到县里住,不如乘我的车,我带你们去耍,然后带你们回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这些大巴司机都会用的套路,反正我们那车很多人都多交了300元。

我属于那种穷学生,肯定不会去跟车了,到了 旅游 去门口我就下车了。

中国 旅游 区嘛,小坑小亏的事肯定是有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说了一些伤心的事,我们再来谈谈这个景点。

景点整体来说还是蛮不错的,徒步行走真的是美不胜收,话不多说,直接上图,自己体会!

从高处看去,蜀南竹海漂亮吧,个人可以负责的说,真实看到的景象比这个更美!

这是蜀南竹海的一个景点: 仙寓洞,这里最值得看的就是有一尊睡佛,现场看的时候特别壮观,小提示哈哦,这里是可以照相的。

这是 仙寓洞的整体面貌!

蜀南竹海的仙女湖,这里不仅可远远的看景色,同时也可以乘船与仙女湖来一个亲密的接触!我去的时候是2元一个人,当然如果你是租船,费用就另计了。

忘忧谷应该是每个去 旅游 的人都必去的地方,相当于一个缩小版的蜀南竹海吧,里面有瀑布,有街亭,有蜀竹......在这里的话,可以买一些吃的玩的,比如排骨腊肉竹制品等,跟其他景区大同小异!

除了我介绍的一些景点外,蜀南竹海的景点还有很多,因为我是徒步,而且只有两天的时间,很多景点都没有去到!我个人的建议最好自驾游,一是方便,而不用当心坐车那些......

宜宾,是四川中南部的一个城市。相信大家都听过五粮液,没错,这么出名的酒就来自宜宾。除了酒都的称号,它还是一座 历史 文化名城。说到宜宾 旅游 ,那得分时间了,宜宾不想海南一样四季如初,宜宾的四季分明,最佳的 旅游 时间是五六月或者八九月,季节交替的时候。

宜宾 旅游 ,大致安排两三天应该足够了。宜宾比较出名的景区有:南溪古街、蜀南竹海、五粮液 旅游 景区、流杯池公园、七洞沟景区、兴文世界地质公园、李庄古镇等等,很多地方是不需要门票的,很实惠。

宜宾 旅游 的消费水平稍微说几句。只要不是在 旅游 旺季,宜宾的消费是很亲民的,而且很多可以玩儿的地方是不用门票的。宜宾出行可以依靠公共交通,比如公交、 汽车 等,价格也比较便宜,比如从宜宾去李庄古镇,也就几块钱车费。住宿方面,一晚上一百多算是很亲民的价格了,经济实惠。据说镇上住宿更便宜,几十块钱一晚,还挺干净。

宜宾有很多 美食 ,很多城市都有小吃店,专门卖宜宾 美食 的,特别是宜宾燃面。细数一下 美食 吧:宜宾燃面肯定是首推,宜宾应该到处都能看到卖宜宾燃面的店铺,选一家人多的肯定没错。李庄白肉,我超喜欢吃的一道菜,换个说法就是蒜泥白肉,知道是什么肉,但是自己做的话,始终觉得味不太对。所以到了宜宾一定要尝尝他们的李庄白肉。还有鸭儿粑,俗称叶儿粑,很好吃的一道小吃,可以尝尝哦……还有很多好吃的,到了宜宾 旅游 ,自己慢慢品尝吧。

作为一个本地老外靠谱的回答,第一不要选择 旅游 旺季,最好是静下心来,慢慢玩几天才有意识,因为宜宾的景点虽然不算远,高速很快,推荐自驾游。各具特色。平时淡季的吃住和大城市比起来简直就是平民消费。象宜宾下面的县城有的才几十块一晚上。环境都还不错。到宜宾第一站你应该酒都逛逛,作为大小五百多家的宜宾,五粮液参观下是必不可少的。看看宜宾的酒文化,在城里问下有个宜宾燃面特别出名。宜宾的面食不比大成都差。四川特色的面有:燃面、牛肉面 排骨面、臊子面、肥肠面 仔姜鸭面、鸡杂面。

第二个景点就是李庄,号称长江第一庄、同济大学的前身,位于江边别有一番风味。有特色的三白,吃饭在景点旁的背街有家味道不错。酒也是街上酿的。度数高。味道真不错。具体景点特色。

第三推荐就是蜀南竹海。路过相岭镇往竹海方向有个林家面馆的刀削面是特色(红油不腻)要排骨面 蜀南竹海上面比较大,各景点较远,建议玩个两天左右。有驾证的可能在下面租个车也行。就是弯道比较多。慢慢逛。空气也好得很。上去就会觉得精神好很多、特色吃的就是全竹宴。价格稍贵。毕竟运送上去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一天来回的话也可以考虑在长宁县城吃住

最后推荐兴文石海,景点特色不多介绍。 让你体验下地下工程的伟大。 吃的有特色的兴文烤鱼等

其他还有七洞沟、碧浪湖等, 花海景点不推荐去人工景点收费也不低。同泸州的花田酒地。大老远的跑去看。不是地方特色。

攻略就是每一处都很美

二、四川宜宾有哪些风俗习惯?

1、灯会

灯会起源于春天祭祀。灯最早是火把,原始人举着火把上山、到河边祭祀神灵。人们通过摆灯、挂灯来与神灵沟通。

2、祭杜主

祭杜主是汉族信仰习俗,流行于川西平原等地。十二月廿三夜是送“灶司菩萨”上天日。“灶司”又称“灶神”,“灶君”,民间贴在灶上的纸马称为“东厨司命”。顾名思义,灶神,在魏晋以后逐渐成为与百姓朝夕相处的家神。

3、祭蚕虫

祭蚕虫属于汉族信仰习俗,流行于川西平原一带。相传,蜀中开国国王蚕丛教民养蚕, 每年做金蚕数千头,送给百姓。凡得到金蚕的人家,养蚕一定获得丰收。他死后,人们因感恩而祭祀他。

宜宾文化特色:

1、酒文化

宜宾,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聚居此地的各族人民依托世代承传的习俗和经验,曾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酿制出了各具特色的历史美酒。有史可考,诸如先秦时期僚人酿制的清酒、秦汉时期僰人酿制的蒟酱酒、三国时期鬏鬏苗人用野生小红果酿制的果酒等。

2、竹文化

宜宾是一个以绿色竹子环绕起来的城市,因《卧虎藏龙》而名扬天下的蜀南竹海则是宜宾“竹之美景”的代表,120平方公里,清风徐来,极目之处,尽皆竹浪,北宋文人黄庭坚一句“壮哉,竹波万里”道出了蜀南竹海的气魄和雄浑。

三、宜宾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传承和弘扬宜宾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宜宾白酒传统工艺和白酒酿造生态环境,促进宜宾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宜宾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白酒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适用本条例。

已经确定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国家和省级工业遗产,以及历史建筑等的白酒历史文化资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保护。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白酒历史文化,是指与宜宾白酒相关,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的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表现形式。第四条 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第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酒类产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白酒生产者做好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教育、市场监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酒类产业等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白酒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白酒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应当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等规划相衔接。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白酒历史文化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文化、文物、酒业、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和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参与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保护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在宜宾白酒历史文化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名录管理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宜宾市白酒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关机制,依法开展白酒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整理、建档和更新等动态管理工作,建立数据库和数字化保护系统平台,对列入名录的白酒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保护管理。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申报或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提供白酒历史文化的线索和物品等。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下列白酒历史文化资源直接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一)已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宜宾白酒历史文化价值的老窖池、老作坊、酿酒遗址、贮酒场所、石刻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二)未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已经登记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宜宾白酒历史文化价值的老窖池、老作坊、酿酒遗址、贮酒场所、石刻和代表性建筑等;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公布的与白酒历史文化相关的历史建筑;

(四)已经公布为国家工业遗产、省级工业遗产,在宜宾白酒产业发展进程中具有较高历史、科技、社会和艺术价值的核心工业遗存;

(五)历史上各时代具有宜宾白酒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藏品;

(六)已经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白酒传统酿造技艺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白酒历史文化资源。第十四条 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范围以外,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申请可以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一)能够反映白酒传统酿造技艺,连续生产浓香型、酱香型白酒三十年以上且仍在生产使用的老窖池、老作坊和贮酒场所;

(二)历史上各时代具有宜宾白酒历史文化价值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和图书影像资料等;

(三)熟练掌握、运用和传承白酒传统酿造技艺项目相关技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影响力和传承传播特点的专业人员或者团体(以下简称“技艺代表人”);

(四)具有宜宾白酒历史文化价值的民间文学、艺术和民俗等;

(五)其他需要保护的白酒历史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