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强制消费怎么处理
前几年,经常会被爆出跟旅行团出去旅行,被导游拉到一些地方,强制旅游者进行消费的事件,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旅游者的利益,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惩。那么旅游被强买强卖该怎么处理?下面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旅游被强买强卖该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导游强买强卖的,旅游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者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二、旅游强买强卖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对于强买强卖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还规定,如果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三、旅游被强制消费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实际中,旅游被强制消费维权时要收集以下的证据:
1、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包括如下:
(1)旅游合同;
(2)旅游行程表;
(3)旅游发票;
(4)与旅行社签订的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
2、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
具体而言,只要提供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有力证据,可以包括如下的证据:
(1)车船票据;
(2)门票;
(3)购物发货票;
(4)接待单位的证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旅游被强买强卖该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当旅行遭遇强买强卖事件时,旅游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者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二、旅游时导游强迫消费怎么办
第一招:团结一心
一般强迫消费的导游都是出自跟团游的低价团、老人团或者十多人左右的小团体里,这种团体一般都会配置一到两名导游,如果导游不按行程计划,把游客拉到商场或者消费购物点时,推销或者强迫游客购物,那么,这个时候可以用最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就是所有人团结一心拒绝导游的行为,一般情况来说,所有“恶人”都会害怕团结的人们。
●第二招:保留证据,确保安全
通常导游都会与购物点的人联合起来,如果你不消费,还想进行举报的时候,他们就会叫出“打手”来找旅客麻烦,这时候你先要冷静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正确的做法是尽量挑选一些便宜的商品购买,应付一下这些“打手”,在这个过程中你要偷偷使用手机录音或者拍视频,还要收好商品发票,记住购物点商铺名称等信息,保存所有被强迫购物的证据,离开购物点确保自身是安全的情况下,再报警或拨打热线电话举报。
●第三招:大声说不!●第三招:大声说不!
当别人“吼”你的时候,你应该更大声更严肃地“吼”回去,在不危害到自身安全时,这种对导游用“吼”声回应是最好的方法,他看你并不是那种容易被欺负的人时,也会变得胆小怕事,这种“吼”的做法也有一定效果。
●第四招:马上离开团队
如果碰到强迫游客购物的导游,基本上可以确定你这次的旅程将有可能是失败的、不完美的,那么这时候你就可以联系旅行社,要求离开团队和赔偿。
如果这次旅程是在第三方旅游平台预约的,你可以直接进入平台找客服,对旅行社进行仲裁申请,因为任何一间正规的旅行社都必须保护游客,不得强迫和欺诈游客。
导游强制游客消费,就该吊销导游证
不少人跟团旅游都遇到过被强制消费,一些旅行社表面上没有强制游客消费,但以不自费坐索道、游船就赶不上时间等借口,隐性强制消费。强制消费的套路是,旅行社通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或通过不合理的低价引诱游客参加旅游活动,一旦游客踏上行程就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强制消费不但危害消费者的权益,还引发诸多不稳定的因素,甚至引发违法犯罪事件,国家一直明令禁止。《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但一些旅行社利令智昏,仍铤而走险。因此,广大游客出游前,一定要选择有口碑、有影响力的旅游机构推出的旅行路线,不要贪小便宜,选择不靠谱的低价团。一旦遭遇消费陷阱、侵权事件,要敢于拒绝并保留好维权证据,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导游强制消费辱骂游客,是否可入刑?
10月17号在四川九寨沟,一位游客因为没有购买玉石,而被导游进行辱骂,到最后不得不用氧气瓶来维持情绪稳定和身体安全。随后这件事情的视频被曝光出来,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我自己也看完了整个视频,我个人认为这个导游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刑事法律,还带有人身攻击,因此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己也上网了解到相关部门也在进行调查,并且还会把调查情况向全社会公开,这需要我们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在这件事情当中,游客是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情况,而这位导游恰恰因为自己的个人私欲而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我个人认为应该被判刑,并且要做出严厉处罚。
因为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游客在旅游过程当中导游必须要做好相关的服务,千万不能强买强卖,更不能带有人身和语言攻击行为,一旦出现这样的行为,导游将付出残酷的法律代价,甚至还会被吊销执业证明。
其实早在2017年12月,云南导游辱骂游客骗吃骗喝事件,就已经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因为导游在强制性引导游客进行消费,结果游客没有遵从,所以导游便对游客进行人身攻击和语言辱骂,最终导致这件事情被爆料在网上。
随后云南旅游发展委员会高度重视这件事情并做出很严厉的判决,涉事导游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且赔偿游客的损失,这也是全国第一例因辱骂和强制性消费被判刑的导游。
对于九寨沟这起事件的导游,我认为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审理,因为整个案件和2017年云南导游的事件来龙去脉大体一致,因此可以进行法院审理并且作出判决。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假设我们在旅游过程当中不小心碰见了类似的情况,自己一定要把证据保留下来,然后及时地向当地旅游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情况,同时也要向旅游公司进行反馈。
因为这样不仅不会让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而且也能更好保全自己的利益,虽然导游和游客之间也会发生一定的争执,但是自己也要学会用理性的手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能把整个事情矛盾化和升级化,最后无论对于谁都没有任何的好处。
四、遇到导游强制消费怎么办?
该遇到导游强制消费,我们该怎么办?
一般做法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消费,我们在旅游结束后,要求旅行社为我们办理退货手续,先垫付退货款。
相关法规
此外,导游强制消费,涉嫌违反刑法强迫交易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导游进行强制消费时,游客进行取证调查,购买商品后,可以联系其他游客共同报警,影响人数多,有助于认定社会影响不良,要求警察立案调查导游的强制交易行为,最终人民法院对此类导游进行刑事处罚。
五、导游欺骗游客购物消费怎么处理
假期出门旅行或随团出游,有些导游强制让旅客购物消费的情况越来越多,游客就导游强制购物和天价购物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因此导游的这种强制购物消费的行为怎么处罚?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9月29日公布了官方文件,特别详细的列举了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对行为主体的具体处罚,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这些行为欺骗、强制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处罚: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
1、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
2、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对导游、领队的处罚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对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的处理;
1、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旅游者进入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名单的购物场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六、导游强迫旅客消费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吗
导游强迫消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构成强迫交易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