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2011年乡村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多少

2011年接待游客7.2亿人次,年营业收入达2160亿元

截至2012年底,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8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400亿元

到2015年力争实现乡村旅游接待人数7.71亿人次,收入1145亿元,

二、中国旅游消费结构是怎样的

中国国内旅游消费结构及潜力分析

旅游消费结构是旅游消费发展到一定时期的结果,反映着旅游者消费中旅游产品的质量、数量及比例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依照旅游者旅游目的的不同可把旅游消费分为观光游览、探亲访友、文化交流、商务等。旅游目的不同,消费也有所差别。按照旅游消费的内容,可将旅游消费结构分成基本旅游消费和非基本旅游消费。基本旅游消费是指进行一次旅游活动所必需的而又基本稳定的消费,如旅游住宿、饮食、交通、游览等方面的消费;非基本旅游消费是指并非每次旅游活动都需要的并具有较大弹性的消费,如旅游购物、医疗、通讯消费等。

一、我国旅游者的旅游消费结构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开阔了我国旅游者的视野,人们收入水平的增长和需求的多层次化使旅游消费的层次、质量不断提高,旅游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状态。

2000年《中国旅游年鉴》统计了1999年我国散客人均花费构成,2001年至2006年的《中国旅游年鉴》没有我国国内游客旅游消费构成的具体统计数字,仅仅在《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综合分析报告》中涉及到了以旅游目的为分类的旅游消费结构的统计资料(见表1-表3)。

分析:从表1可以看出,在1999年旅游消费结构中,我国国内游客食住行比重占75%-85%,游览购物占15%-25%,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比重过大。此外用于游览娱乐方面的精神消费占消费总额的8.5%,其比重较往年有所提高,但仍然偏小,有待进一步提高。

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城镇居民在旅游消费结构上,仍以观光游览为主,而其他旅游产品消费较少,表明我国旅游产品仍有待于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度假休闲型旅游处于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人们转向寻求舒适、放松、自然的娱乐旅游,表明我国旅游消费档次的不断提高。

分析:由表3可知,我国农村居民在旅游方式和旅游消费构成上,大部分属于探亲访友,并不断处于上升趋势,而文化型、享受型旅游消费支出较少。此外,与城镇居民相似,农村居民度假休闲旅游也呈上升趋势,但是以观光游览为目的的农村居民却明显地呈现出下降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我国旅游者旅游消费结构的特征分析

表1-表3反映出我国旅游者旅游消费结构所发生的变化,正在以观光游览为主,向度假游、健康游、文化游、生态游等百花齐放的局势发展,旅游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但是,我国的国内旅游消费在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受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一些分层差异。

(一)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比重过大

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比重过大,而非基本旅游消费比重偏低。由以上分析可知,我国旅游者基本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高达85%,而非基本消费仅占15%。在旅游发达国家,非基本旅游消费高达60%以上。非基本旅游消费比例低不利于旅游经济效益的提高,因为基本旅游消费总是有限的,其消费需求弹性较小,而非基本旅游消费相对来说需求弹性较大,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

(二)物质资料的旅游消费居多

物质资料的旅游消费多,而精神资料的旅游消费比重过小。我国旅游者用于游览娱乐方面的精神消费仅占总消费额的11%左右,虽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比重仍然较小,还需要加大这方面的规划和建设。

(三)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

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导致旅游消费中观光型旅游产品支出多,而其他旅游产品支出少。由表1可以看出,观光型旅游产品人均支出远比其他类型产品人均支出少,观光型游客所占比重过大,反映出旅游产品构成层次低,旅游经济效益不突出,旅游效益尚有挖掘的空间。

(四)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

我国旅游消费正是在存在着城乡差别的情况下发生的消费。以2005年全国旅游基本情况为例,2005年全国国内旅游总人次为12.12亿人次,其中占全国人口不足20%的城镇游客为4.96亿人次,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村游客为7.16亿人次,农村游客的人均花费仅为城镇游客人均花费的30.9%。由上表2和表3也可以看出,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以及基础设施、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差别,决定了城乡居民之间具有不同的旅游消费结构。

三、我国旅游者旅游消费结构潜力分析

(一)旅游主题多极化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加上整个社会的经济和人们的生活都总处于不停地变迁过程中,人们对旅游消费的认识不断提高,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喜好也随之发生变化。

人们除了通过旅游享受大自然的风光外,还想通过一些参与性的旅游活动,获得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质。诸如这几年在我国悄然兴起的“民俗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摄影旅游”、“考察旅游”等特种旅游,正越来越受到我国各种旅游者的青睐。

21世纪初旅游主题多极化发展的同时,旅游需求也越多趋向于多元化,这将大大优化我国旅游产品的结构。

(二)旅游购物的有力开发

我国旅游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为了更好地吸引游客,提高游客的重游率,必须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形成新的旅游吸引力,而旅游购物恰好迎合了这一需求。我国在1992年《国务院关于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问题的批复》中给予了旅游商品生产以若干优惠政策。

2002年4月,为落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中“大力开发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和特色商品,努力提高质量,促进产销紧密结合,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体系,增加旅游创收、创汇”的要求,国家旅游局举办了首届中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系列活动,以后每年一度的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都陆续举办了参赛作品展示会、推荐会、拍卖会,大大提高了参赛作品的市场转化率,初步形成了以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实用工艺品等为主体的旅游购物结构,品种层次逐步显现。

(三)旅游娱乐业迅速发展

旅游娱乐业已成为现代旅游业的主要内容,我国各地都在积极研究自身的文化优势,挖掘本地特有的文化内涵,努力建设独具特色的景区(点)及配套文化娱乐设施,使其成为本地旅游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并以此为吸引力带动大众的广泛参与。

三、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如何?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本质是农文旅融合,农文旅融合即“农业+文创+旅游”的发展模式,所谓农文旅融合,指的是乡村振兴需秉持“农业是根、文化是魂、旅游是路”的理念。

目前正处创意创新发展阶段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链主要包括上行企业、核心企业、下行企业、配套企业及相关机构。其中上游主要包括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的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手工艺品加工企业、乡村旅游产品相关物资供应企业、旅游规划策划企业等;中游主要包括农家乐(家庭旅馆)、观光采摘园、高科技示范园区、生态农业园、市民农园、休闲度假农庄及民俗文化村等;下游主要包括旅行社、旅游网络公司、周边旅游景区、城市酒店、文化传媒公司等;配套企业及相关机构主要包括交通、环保、水电、医疗、金融、通信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乡村旅游协会及农家乐协会等。其中上行企业主要是为核心企业提供原材料供给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创意与设计;下游则主要是作为核心企业与游客的中介,为核心企业进行客源输送及营销宣传;配套企业及相关机构部门是乡村旅游产业链运作的保障,居于上、中、下游企业的外围部分。

中国休闲农业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农业旅游,从欧美、日本及中国台湾等地引入。经过近40年的发展,休闲农业从单一的农业旅游形式发展成为集休闲、观光、度假、体验、科普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新形态和旅游消费新业态。中国休闲农业发展过程可分为萌芽阶段、起步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创意阶段4个阶段。

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乡村旅游接待量将稳步增长。数据显示,2020年1-8月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人数减少60.9%至12.07亿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按下了“暂停键”。5月份以来,各地有序重启乡村休闲旅游市场,目前不少地方乡村旅游基本恢复,但全面恢复还面临一些困难。随着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城乡居民被抑制的需求将持续释放,山清水秀、生态优美的乡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吸引力。

2019年,休闲农业接待游客32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500亿元。下一步,乡村休闲旅游业要优化升级,深度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不断丰富业态类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到2025年,年接待游客人数超过40亿人次,经营收入超过1.2万亿元。

行业竞争激烈

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截至2019年年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超过290万家,全国休闲农庄、观光农园等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30多万家,7300多家农民合作社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2010-2019这十年期间,我国农家乐相关企业注册总量由原来的2.6万家增长至21.6万家,翻了三番。其中,2015年相关企业注册增速高达38%。

2010年7月5日,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组建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作为两部局开展工作的一个平台,并明确星级创建工作由分会承担。分会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与休闲农业处合署办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4〕4号),要求开展全国休闲农业星级评定等为核心的品牌培育工程。农业部等11部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要求开展全国休闲农业星级评定等品牌培育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会同休闲农业分会坚持“农旅结合”,形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创建标准》。创建标准评分内容分为带动“三农”发展及生产经营状况、基础硬件条件、管理和服务条件、生态环境条件、安全与公共卫生条件等5大项,其中带动“三农”的基本条件位居首位,分值占到总分值的40%,使创建标准更加符合企业发展要求。按照得分情况,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由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颁牌。

截至2020年11月20日,我国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共认定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共计3396家,其中五星级676家,四星级1717家,三星级1003家。从星级分布来看,我国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主要集中在四星级和三星级。同时,从认定时间来看,近两年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认定速度有所放缓,2019年仅认定129家星级企业(园区),但是四星级和五星级的认定数量差距大幅减少,说明2019年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已经进入提质阶段。

区域分布明显

截至2020年11月,我国目前共有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389个,国家级休闲旅游和乡村旅游示范点641个。浙江省在示范县数量中排名第一,拥有24个;福建省和山东省拥有33个示范点,并列第一。

2019年,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共认定129家星级企业(园区),其中湖南、安徽吉林为前三甲,分别认定19家、15家和17家。

2019年7月30日,中国文化旅游部开始公示全国第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2020年8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等680个乡村列入全国第二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截至2020年11月,我国共有乡村旅游重点村共998家,其中新疆地区共有重点村56个,排名第一。

万亿规模市场 行业发展潜力大

2019年中国全年实现国内旅游总收入5.73万亿元,其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营业收入8500亿元;整个旅游业接待人数60.06亿次,其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32亿人次。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占国内总旅游人数的53.28%,而营业收入仅占比14.83%。

根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到2025年,乡村休闲旅游业优化升级。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深度发掘,年接待游客人数超过40亿人次,2019年-2025年的平均复合增速将达到3.8%。

根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到2025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营收入超过1.2万亿元,2019年-2025年的平均复合增速将达到5.9%。行业的收入平均复合增速大于接待人数的增速,说明未来5年我国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要进入提质提量提价的阶段。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