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改委:鼓励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布局智慧超市等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
要建设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完善智慧城市领域标准体系,开展关键急需标准制定。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
“车城网”。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发展“中国建造”。
应新能源汽车和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需求,优化社区、街区、商业网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周边地面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引导社会资本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或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及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拓展新型消费领域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在支持新型消费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此外,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加快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举办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活动,促进在线演出市场发展,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数字文化企业参与传统文化和旅游业态改造提升。制定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完善分时预约、在线预订、流量监测、科学分流、无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功能。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优先建设一批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地,加强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艺术展览、沉浸式体验型项目等多种业态集合。
该《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保局、国家版权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28个部门共同发出。《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对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全面促进消费、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进一步培育新型消费,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
二、陇县五区建设是什么意思啊!
陇县五区建设的意思是推进“五区”建设促进文旅消费。
宝鸡市出台《宝鸡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提出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区、旅游景区、度假区、文旅融合聚集区、历史文化主题园区“五区”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文旅产业成为宝鸡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支柱产业。
《方案》强调,将试点重点工程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等一同部署、一体推进。要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理念,结合宝鸡实际,突出各县区特色,充分发挥宝鸡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山水风光优势,形成特色化、多元化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发展模式。
三、文化和旅游荣誉和品牌名录(以创促建)
景区: 世界级旅游景区、国家1-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示范景区。
度假区: 省级/国家级/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省级/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示范度假区。
康养旅游: 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
研学旅游: 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教育口)。
文旅消费: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街区与集聚区: 省级/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区域称号: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旅行社及导游: 1-5A旅行社、金牌导游。
文旅产业园: 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乡村旅游: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集聚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农业口)、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农业口)、田园综合体(农业口,国家级、省级)。
旅游服务设施与餐饮: 1-5星级酒店、3-5星级旅游民宿、1-3A旅游厕所、3C-5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一星至白金五星旅游饭店、中华老字号(贸易口,国家、省级、市级)、金牌小吃(地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质监口)、“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
特色旅游称号: 国家 蓝色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 人文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 绿色 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2015年后未评过)、提升300 处 红色 旅游经典景区
环境与服务相关类(非旅游口) :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人居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城市。
辅助类(非旅游口): 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 暗夜公园 (世界级、地方尚未规定)。
区域称号: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化公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
区域保护: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非遗保护: 县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项目/传承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文物保护: 县至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古籍保护: 古籍名录。
博物馆: 国家1-3级博物馆、批世界一流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
文艺创作奖: 群众艺术创作“群星奖”、剧目或舞台创作“文华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戏剧梅花奖、电视金鹰奖。
世界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
产业园基地: 文化和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四、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点城市公示是什么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共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5个城市入选。根据相关规划,到2022年全国将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试点城市名单:
(共5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西城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蓟州区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营口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虹口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无锡市、连云港市、淮安市
浙江省:绍兴市、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黄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
江西省:抚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
山东省: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
湖北省:襄阳市、荆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常德市、张家界市
广东省:江门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
重庆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
四川省: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
贵州省:安顺市
云南省: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酒泉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
五、山东文旅2021
多措并举挖掘文旅消费潜力。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成功举办2021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文化 旅游 博览会、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对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和消费者信心、提升“好客山东”美誉度,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创新举办第五届“山东文化和 旅游 惠民消费季”,发放惠民消费券1.52亿元,直接带动消费6.02亿元,间接带动消费119.13亿元。持续推进国家级文化和 旅游 消费试点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 旅游 消费集聚区创建,3市被命名第二批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市,全省国家级示范试点市达7个,居全国第一;6个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居全国第一。开展2021“山东人游山东”“百场红色自驾游”“好客山东游品荟”“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主题营销推广等特色活动,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2021年全国文化和 旅游 消费培训班在山东举办。预计2021年全省接待国内游客7亿人次,国内 旅游 收入77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29%,分别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75%和71%。
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一是强化政策拉动。出台关于促进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 旅游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二是开展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区创建。评定推出第三批12家省级全域 旅游 示范单位。三是推进精品景区建设和度假区规范化发展。推动微山湖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目前省级已完成初评并报文化和 旅游 部申请验收。指导青岛奥帆 旅游 区5A级景区创建和荣成好运角国家级 旅游 度假区创建工作,提升泰山等重点景区管理服务。修改印发《山东省 旅游 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山东省省级 旅游 度假区管理办法》。新增4A级景区18家。四是大力发展红色 旅游 。举办2021中国红色 旅游 推广联盟年会活动。3条线路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 旅游 线路”。五是实施乡村 旅游 精品工程。公布了285个景区化村庄和60个山东省乡村 旅游 重点村。7个村庄、3个镇街入选全国乡村 旅游 重点村镇,入选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二位(并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民宿集聚区创建,公布创建单位34个。六是实施“文旅+”工程。出台各类规范标准,康养 旅游 、工业 旅游 、 体育 旅游 、研学 旅游 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七是创新推动数字文化及园区(基地)发展。成功举办数字文化创新创业大赛,30个项目获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建立文化产业新兴业态企业库。扎实做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年审和奖项申报工作。
抓实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加大文旅项目和企业扶持力度,121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预计全年完成投资428.7亿元。在文化和 旅游 部评定的2021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 旅游 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我省入选3个(全国共18个),列全国第一。山东省 旅游 发展大会现场集中签约4个重点文旅项目,签约总额达635.4亿元。举办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暨威海文旅产业招商推介大会,完成5个文旅项目签约,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推进纾困政策落实和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受到文化和 旅游 部通报表扬。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给予5个精品 旅游 产业集群500万元、3个文化创意产业集群310万元资金支持。4家经济 社会 效益突出的龙头企业获得省财政800万元增量税收奖励。认定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5个。引导旅行社转型发展,开展 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对全省150多家星级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对50家星级饭店予以摘牌取消星级处理。目前全省星级饭店492家,数量居全国第三。连续四年实施 旅游 饭店服务质量 社会 化监督工程。
加强“好客山东”品牌宣传推介。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1品牌强国工程,开展“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强化省内宣传,在山东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冬游齐鲁”“仁者乐山”宣传片,做好高铁、航空等在途媒体宣传推介工作。成立山东铁路文化 旅游 联盟,共同推动“铁路+文旅”产品升级。联合央视频开展“慢直播网上游山东”活动。牵头成立中国 旅游 新媒体推广联合体,山东省新媒体综合传播力指数持续位居全国首位。创新开展海外市场宣传营销,拓展海外线上宣传营销渠道,举办“好客山东过大年”与海外民众云端相约、“2021卢森堡•中国山东文化年”“中韩文化交流年——鲁韩交流周”“日本•中国山东文化月”等活动。继续实施“孔子文化和 旅游 大使”计划,招募“孔子文化和 旅游 专家”“孔子文化和 旅游 使者”,总数达23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