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怎样投诉一个导游
国家旅游局设立有旅游投诉热线,各省、市开设的也要,记住该导游的工作单位、工作卡号、具体表现,通过拨打电话进行投诉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10)65275315 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 (010)65130828 建国门外大街28号
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2)28359093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8号
河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311)6014239 石家庄市育才街22号
山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351)4047544 太原市迎泽街282号
内蒙古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471)6282653 呼和浩特市新华街1号
辽宁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4)86112228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3号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1)64390630 上海市中山西路2525号
黑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451)3630860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号
吉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431)5653030 长春市新民大街14号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5)3301221 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
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571)85117419 杭州市保俶路昭庆西弄1-1号
安徽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551)2821763 合肥市梅山路4号
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591)7535640 福州市东大路大营街1号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791)6269965 南昌市福州路35号
山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531)2963423 济南市经十路88号
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371)5905110 郑州市金水道16号
湖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7)84818760 武汉市涵养青石桥小区二号楼
湖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731)4717614 长沙市五里牌团结路
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0)86681163 广州市环市西路185号
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771)2612216 南宁市新民路40号
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98)5358451 海口市海府路6号旅游局大厦606室
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3)63890134 重庆市渝中区东子岚垭正街63号
四川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8)6654780 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65号
贵州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51)6818436 贵阳市中华北路346-5号
云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71)3537361 昆明市环城南路218号
西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91)6834193 拉萨市园林路208号
陕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29)5261437 西安市长安北路15号
甘肃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31)8826860 兰州市天水路361号
青海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71)6159841 西宁市西大街57号
宁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51)5035449 银川市解放西街117号
新疆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91)8831902 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36
二、跟团旅行被导游强制消费了的话,该去哪些部门投诉呢?
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三、怎么投诉导游强制消费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导游强买强卖维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四、旅游投诉电话12301
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中的“享受”,旅游成为了人们享受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伴随着“旅游浪潮”而来的还有各种纠纷事件,比如导游强制消费,旅行社服务不到位,景区管理不完善等,那么如果遇到旅游纠纷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发生旅游纠纷事件,我们可以拨打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投诉维权。一、12301国家旅游投诉服务热线是什么12301旅游服务热线是由国家旅游局投资、省旅游局负责筹建的旅游公益服务热线。主要以旅游问讯、旅游投诉、旅游救援和旅游提示为基本服务内容,解决消费者出行前以及旅途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热线服务以电脑自动应答和人工回答两种方式进行,可实现与公众的双向交流,并通过不断提升其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多元化服务,从而提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形象和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二、12301如何投诉游客通过拨打12301语音电话、关注12301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国家旅游局官网,均可在全球范围内获得7x24小时旅游咨询与投诉服务。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还与国内部分省市的12315、12345和12308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热线实现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地保护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三、12301的受理范围1、旅游咨询受理的旅游咨询范围包括:旅游景区、旅行社及导游领队、住宿设施、在线旅游企业、旅游局资讯、出入境等,咨询的内容包含旅游企业资质、涉旅企业收费标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人员滞留、涉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景区厕所、不文明游客、低价游等内容。2、旅游投诉具体内容包括:旅游行程中滞留等重大问题、酒店到店无房、景区无法入园等紧急问题,12301会在旅游监管部门的授权下,将相关信息告知旅游企业,实时帮助游客解决问题,提高游客体验。对于构成有效投诉的游客诉求进行记录并提交至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对上传到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的工单进行跟踪,依据游客要求,向游客提供投诉处理动态信息,对结案的投诉实现对投诉人定期回访。12301实属投诉案件的记录并转交的一方,无管辖及执法权,且投诉都是直达属地,根据国家局颁布的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案件在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处理。大家在旅游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一定要及时通过12301平台进行投诉,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如果有什么疑问也可以通过12301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