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闽有福·冬日游礼”福建文旅生活季启动

从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八闽有福·冬日游礼”福建文化和旅游生活季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我省冬季文旅市场消费潜力,省文化和旅游厅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联动各地举办“清新福建 闽山闽水物华新”文旅嘉年华系列之“八闽有福·冬日游礼”福建文化和旅游生活季活动,推出“欢喜聚福”“分享有福”“好戏送福”“非遗集福”“锦礼派福”“年味享福”等六大系列文旅活动和惠民举措,加快推动我省文旅市场复苏回暖

据介绍,“欢喜聚福”系列将围绕传统民俗、非遗体验、温泉养生、迎春送福、文化体验、特色美食等主题,采取线上推广、线下体验相结合的方式,全省策划推出1051场特征鲜明、内涵丰富的特色文旅活动,包括举办携程BOSS直播、浙皖闽赣四省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活动、“1号滨海风景道 骑游福建”机车文化旅游节、“福彩山河·福游八闽”福建国画作品展、“年在一起就是福”新春喜乐会、“福”文化嘉年华、首届福品博览会·清新福建福潮市集等特色文旅活动,邀请市民游客体验民俗文化,感受“清新福建·闽式生活”。

“分享有福”系列将通过展览展示、群众体验、论坛分享等方式,举办福如东海——福文化主题展览、福建省博物馆文创设计大赛优秀作品展、安和常乐——中国吉祥文物展、“汉字”展、“喜迎新春,瑞兔送福”系列活动、武夷山闽越王城汉服汉礼主题活动、全省研学实践教育创意升级活动等。

“好戏送福”系列将策划推出系列特征鲜明、内涵丰富的文艺展演,包括举办“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红色折子戏专场、文旅融合项目浸入式戏剧《雀起无声》、京剧《连家灯火》、闽剧《画网巾先生》《福茶飘香》、“福韵闽都‘旦’愿吉祥”文化惠民演出、闽南婚俗主题歌舞《古厝娶亲》、高甲戏《大戏》、越剧《狮吼记》等。

“非遗集福”系列将举办“2022 闽南文化 非遗周”系列活动、中马“送王船”联合申遗成功两周年系列活动、“庆祝二十大——讲好福建非遗故事”演讲大赛、“玉兔呈祥”——福建非遗迎新春系列活动、《匠心坚守》非遗传承系列节目“一碗粥梦 两岸情深”等。

“锦礼派福”系列将联动各地推出“世遗泉州惠工卡”一卡通、漳州文旅惠民消费券、“莆田文旅一卡通”等181项文旅惠民政策“大礼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 福州市 加快消费复苏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政策优惠。

“年味享福”系列将举办“欢乐新年”——2023新年民族音乐会(福建)、“清新福建”下午茶·新春团拜活动、癸卯兔年新春生肖文物(图片)联展、“我们的节日·春节”系列活动、大展宏“兔”——兔年新春生肖文物图片联展、宫里过大年系列活动、众神之城——泉州宝藏新年展、“乐猜灯谜·共庆元宵”社教活动等。

此外,省文旅厅还将推出“逐风踏浪——骑行梦想之旅”“酣享福汤——温泉养生之旅”“寻味八闽——美食福味之旅”“对话古今——非遗探寻之旅”“绿野仙踪——森林步道之旅”等五大冬日游福建线路。

发布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发展文旅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运用“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方法,把游客视角和市场导向当成发展文旅经济的视觉和导向。实施“+旅游”战略,不断提高旅游产品建设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加快促进我省文旅市场复苏发展,持续打响“清新福建”“福文化”品牌,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 (记者 郭斌)

二、春节福州西禅寺今年是否开放

你问的是2023春节福州西禅寺是否开放吧。除除夕外,其他时间正常开放。

通过查询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可知,2023春节期间福州西禅寺只有除夕夜不开放,其余时间正常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初一至初六7:00-18:00。

西禅寺,是中国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坐落于福州西郊祭酒岭山脉怡山之麓,为福州五大禅寺之一。

三、福建:打好“组合拳”以文旅促消费

7月31日9时许,随着游轮“海坛1号”满载游客驶离码头,我省首条跨城跨岛海上旅游线路——“平潭至莆田湄洲岛”航线正式首航,拉开了我省海上旅游新格局的序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旅经济,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把文旅经济列为四大经济之一,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导,明确了路径。”省文旅厅负责人表示,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为重点,抓住重大发展机遇,乘势而上,砥砺前行,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

突出项目建设,坚持以文旅促消费

6月17日, 武夷山市 宣布,自次日起至今年年底,武夷山主景区向全国游客免门票。据统计,仅6月18日至7月3日,武夷山主景区接待游客超11万人次,与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4.36%。“这一数据极大提振了旅游从业者的信心!”武夷山景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王说,“日均接待游客增多,带动消费市场逐步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迅猛增长。”

上半年,围绕我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目标,我省精准策划推出一批具有支撑和牵引作用的文旅经济重大招商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文旅经济可持续增长。2022年全省重点跟踪推进在建文旅项目209个,总投资额近2000亿元,启动布局建设1000多公里的滨海风景道、1000多公里的生态休闲道,着力推动乡村旅游、滨海旅游等特色产品和新兴业态百花齐放。

为做热暑期和周末文旅市场,省文旅厅组织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打造“4个100”特色文旅产品,涵盖潮玩、亲子、露营、康养、滨海、美食、文化体验等主题;策划开展113场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周末度假型文旅活动;指导重点旅行社及各设区市推出182条“微游”线路;出台100余项文旅惠民措施,包括指导重点景区针对不同群体、早晚时段等,创新推出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门票优惠措施;支持引导景区推出优惠联卡、全域旅游卡等,形成周末和暑期旅游特惠大餐。

为促进文旅消费,省文旅厅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闽乐购·福见商旅”促消费活动,印发实施《福建省商旅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万企百日惠福品”、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安排发放文化和旅游领域“全闽乐购·全福游”消费券8000万元,目前已发放超3500万元,直接拉动消费1.05亿元,间接拉动消费近10亿元。

打造文化精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6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历史题材创作工程、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闽剧《画网巾先生》在省闽剧艺术中心剧场正式建组,进入排演阶段。

闽剧《画网巾先生》由省文旅厅出品,省实验闽剧院创排。国家一级导演、多次获文华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的国内著名导演徐春兰执导,主创阵容强大,汇聚业内大咖,成为我省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又一实例。

上半年,我省跟踪扶持24部年度重点剧目,召开文艺精品创作“火花茶会”11期,集智省内外专家为剧目创作提升出谋划策。省文旅厅组织培育和推荐歌仔戏《侨批》、歌剧《鸾峰桥》、芗剧《谷文昌》申报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莆仙戏《踏伞行》等申报国家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歌剧《红杜鹃》《鸾峰桥》入选“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名单;全省12个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资助项目。

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上半年我省成功举办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福建主会场暨助力城村汉城遗址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活动;继续推进“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考古研究课题;在福建博物院举办以三星堆文物为代表的“共饮一江水——长江流域青铜文明特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认定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196家;新建、提升非遗传习所和非遗体验中心30个,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360多场。

促文旅恢复发展,打好文旅经济回暖“组合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旅行业成为受疫情影响冲击最严重的行业之一。全省文旅系统勠力同心、积极作为,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助企纾困,全省文旅市场持续回暖升温。

位于 平潭综合实验区 的福建海坛国际旅行社入围全省百家排名旅行社。“省级纾困资金分为四档,我们属于第二档,可以拿到40万元的补贴。同时,我们还享受到另一项游客入闽的补助政策,可以得到封顶100万元的奖励。”海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斌说,“省市各级的纾困奖补政策,帮助处于困难期的文旅企业稳住了阵脚,坚定了发展信心。”

为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等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措施》,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500万元,对重点旅行社、景区和度假区给予补助;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吸引外省游客入闽过夜的旅行社进行奖励;遴选推送230家文旅企业“白名单”,配合做好财政第七期100亿元惠企贴息,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各地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文化和旅游领域项目73个,总额41.79亿元;帮助重大文化和旅游转型提升项目争取16亿元专项信贷授信资金;研究推出文旅专项贷产品,集中帮助创新型、成长型文旅企业解决轻资产贷款难问题。

今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前夕,由省文旅厅推出的以沙县小吃为主题的文旅创意视频——《来福建 享福味》,一夜时间蹿红网络,并斩获多个年度第一,受众总数逾2.57亿人次。这是我省首次以“官方整活儿”创新文旅宣传营销方式拍摄的短小精悍“福建美食大赏”,也是着力打好文旅经济回暖复苏的“组合拳”之一,在营造浓厚“福”文化氛围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福建文化和旅游品牌的知名度。

聚焦“福茶、福瓷、福章”,我省持续推进福州、厦门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省文旅厅联合省总工会等出台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鼓励职工疗休养委托旅行社执行,增加文化和旅游参观内容,活跃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联合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通知,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鼓励学生暑期游,并推动全省享受纾困补助的A级旅游景区(含所有5A级旅游景区、20家4A级旅游景区及2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在暑期对学生实行免门票政策,随行成人也享受门票打折优惠,进一步激发亲子家庭出游热情。(记者 郭斌)

四、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2021)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三、将第四条修改为:“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是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综合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监督和管理。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程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

“市文物、文化和旅游、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教育、民政、民族与宗教等有关主管部门和园林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五、将第六条修改为:“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群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六、将第七条修改为:“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和保护名录、开发、建设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打造闽都文化国际品牌。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闽都文化资源的搜集、整理、研究、展示和传播,构建保护传承体系,推动闽都文化创新与发展。”八、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对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九、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

“(一)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二)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

“(三)烟台山、冶山、福建船政等历史风貌区;

“(四)鼓岭、福建协和大学旧址等历史建筑群;

“(五)螺洲、闽安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

“(六)优秀的传统街巷;

“(七)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其他优秀闽都文化;

“(九)古河湖水系、温泉、古榕树以及其他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内容。”十、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

“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文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主管部门和园林部门,普查本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及时提出将其列入保护名录的意见。

“除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保护项目外,对拟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项目,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设中发现可能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向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文物等有关部门及时勘验,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确认为先予保护对象的,应当采取保护现场、设置标志等先予保护措施,同时书面告知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

“已采取先予保护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确认具有保护价值的,列入保护名录;不具有保护价值的,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解除先予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