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上最残忍的死刑是哪几种
一、动物行刑 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图为斩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图片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图片说明:日本的水刑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不过在下还是认为凌迟最残忍。
二、历史中都有哪些酷刑,最残忍的酷刑究竟是哪个?
人类在折磨自己的同类方面,自古就显示出了超凡的想象力,只不过,这些想象力关联的是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个体生命。
在大多数仍旧存在死刑的国家里,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主要有:谋杀他人,从事间谍,通敌叛国等,有时死刑也会被用于军事审判。在有些国家里,像强奸,通奸,乱伦,鸡奸等性犯罪也会被处以死刑。而在另一些国家里,毒品走私,贪污腐败,懦弱叛逃,反抗国家,叛变等也属于死刑的范畴。从一些历史文件和原始部落的风俗中我们可以发现,死刑在古代已经是司法体系的一部分了。我列举一下这些死刑的方式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种族主义,只是因为这些方式是我至今听过最耸人听闻的。
【注意:以下文章中所包含的部分图片可能会引起您的不适。】
第十名:绞刑
虽然绞刑至今在法国外籍军团仍被沿用,但是其实风靡一时的绞刑现在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合法的。绞刑通常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来勒断人的脖子。绞刑曾经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废除了死刑之后,绞刑在西班牙变得不合法了。
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者拿一根金属条绕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紧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绞刑里,通常还会在金属条上装上一颗钉子,这样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时候那颗钉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所有绞刑中最极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人所使用的。绞刑的最后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的José Luis Cerveto。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1990年正式废除绞刑。然而据印度作家同时也是法律专家的Parikh说,其实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第九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种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会和船绑在一起,双手和双脚还有头都会腾空。犯人会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的高发地区,接着犯人的身上也会被涂满蜂蜜和牛奶,这样就能够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来。接着犯人要在不流动的池塘里漂浮着,接受太阳的曝晒。此时毫无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积在船里,这样越来越多的昆虫会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会重新被喂食和涂抹蜂蜜以及牛奶,这样就可以保证犯人不是死于脱水和饥饿而是慢慢被折磨死的。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数还是会死于饥饿、脱水和休克型败血症。一般在执行船刑几天后犯人就会精神错乱。
第八名:剥皮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肤剥下来。剥皮的过程就像是为了满足口福或者获取皮毛而剥动物的皮一样。剥皮常被用于拷问和惩罚犯人,通过犯人被剥了多少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在被拷问还是被执行死刑。剥皮是古时的一种刑罚,亚述人和明朝人曾经使用过这种刑罚。
第七名:割肉
割肉也称凌迟,该刑法通常会对那些犯严重罪行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敌叛国,谋杀双亲等。凌迟在不同地方有许多不同的叫法。凌迟其实是中国公元900年开始使用的一种刑罚,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通常,犯人会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犯人身上的肉会被一片片割下来,至于具体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献上没有详细记载,因此凌迟在不同地方的具体实施过程可能都不相同。后来在实行凌迟的过程中会使用麻醉药,也许这是对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不让犯人在凌迟过程中晕过去。凌迟主要在三个方面惩罚了犯人:首先是对犯人心理的羞辱——因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场所,再来是对病人身体上的折磨,最后是对于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剥皮刑罚时,有时还会对犯人实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斩断,以及其他一些分离犯人身体的方法。
第六名:轮刑
轮刑也称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社会轮刑被用来处置那些极其恶劣的罪犯。轮刑一直被沿用到18世纪。在当时的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利亚、俄罗斯、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轮刑一直被当做一种严酷的刑法被使用。轮刑所使用的轮子就是普通的马车上的轮子,轮子里有发射型的结构,但是有时在轮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轮子。有时犯人躺在轮子上被铁棍打,这样子就能使犯人被钉在轮子上。或者,犯人会被要求全身张开地躺在两个由X形摆放的木梁组成的圣安德烈十字架上,而犯人已经被辗坏的身体则会被放在轮子上公示。
第五名:铜牛
铜牛亦称西西里牛,是一种发明于古希腊的刑罚手段。雅典一个名叫Perillos的黄铜发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帝王许诺说他发明了一项新的刑罚手段。他首先使用黄铜铸造了一头牛的模型,牛的身体是中空的,牛身上还开了一扇小门。犯人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身体下烧火,火逐渐把黄铜牛烧得通红,从而把犯人活活煮熟。由于铜牛结构特殊,因此烟会像香薰一样冒出来。牛的头部里装有由管子和塞子组成的结构,这个结构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体里面大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甚至有传言说,当牛身上的门打开,犯人的遗体被取出来时,会有部分没有烧掉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会被用来做手铐。
第四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从腹部里把重要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取出来。作为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在历史上,剖腹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死刑。一般来说,最后一个掏出来的器官都是心脏或者肾。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杀仪式中的一部分。
第三名:烹煮
受烹煮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很大的缸里。在3000年前的俄罗斯和欧洲地区,烹煮首次被使用。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会放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铅。有时犯人会被浸入这些液体中,然后液体被慢慢加热,有时犯人会被直接放进已经煮开的水中,通常会先把犯人的头放进去。接着那些执行者会用钩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点,这样就可以加速他们的死亡。或者可以使用装满油、树脂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会逐渐全部浸在水中,慢慢地被煮死。
第二名:刺刑
相对于上面的方法来说,接下来的这个方法可谓是最痛苦但却也是最有趣的一种。刺刑指的是一个人被刺穿在一根桩子上。可以从身体的侧面、直肠、阴道或者是嘴巴里穿过。这种死法十分痛苦,因为它会持续数日。通常桩子会被竖在地上,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这样一直悬空着直至死去。
有些时候把桩子插在地上是为了不让犯人立即死去,同时,桩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流出来。在示众之后,犯人会被钝器从会阴和直肠穿入。钝器会把犯人的器官挤到一边,这样能够防止他立即死亡。钝器从胸腔穿出,然后穿入身体的顶部,这样就可以防止犯人从柱子上掉下来。犯人通常就会这样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于重力和自身的针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经使用过这种方法的帝国有亚述帝国、希腊帝国和罗马帝国。
第一名:五马分尸
在中世纪的英国,会被五马分尸的人通常是那些叛变者。在1814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五马分尸这个刑罚还一直是合法的。这是一种十分耻辱而可怕的死刑,通常只有犯下叛变这样的最高罪行才会被施加这种死法。五马分尸只会对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国罪会被绑在柱子上烧死。凡人首先会被捆在公共场合,接着会被吊起来,并割去生殖器,最后身体被分成四块。在一些着名的示众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话,甚至会被怀疑是潜在的叛国者。
三、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是什么?
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有很多种。这些酷刑都可以让人尝到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这些酷刑之间也没有方法比较上下,因为哪一个都是人无法承受的极刑。
我们可以从网络图片上看到很多恐怖的刑具图片。光是想象一下在上面坐着是什么滋味就会有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比如说那些导致人残疾的刑法。将人的舌头活生生的坑下来。还有把耳朵割掉。或者是将水银烧红了倒进耳朵,使人致残。
还有将人吊起来,用刀一刀一刀的割,把肉割下来,要割上千刀的临池处死,眼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片一片的割下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还有在秦朝的时候比较流行的五马分尸。将一个人的头胳膊腿分别拴在五匹马或者牛的车上。然后一声令下,五匹马从五个不同的方向拉去。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变得四分五裂,惨不忍睹。连个全尸都不能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