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和特色农产品有什么区别?

农作物指农业上栽培的各种植物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蔬菜作物、嗜好作物)、工业原料作物、饲料作物、药用作物等。

特色农产品是指特定区域、特定时间、特定品种、特定气候生产出来的具有独特品质的农产品。

农作物包括特色农产品。。。

农产品的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提出要严把三道关:

(1)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受精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因违反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2)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农产品收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

(3)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农产品(farm produce)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等。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全文共八章五十六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范围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此处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扩展资料: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或登记证书持有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农业部注销其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对外公告。对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