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安全、行政执法以及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业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工作。第三条 省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统筹组织全省整体旅游形象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宣传推广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和旅游品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和旅游地居民增强文明旅游意识、遵守公共文明秩序,倡导和培养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第四条 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依法成立或者自愿加入旅游行业组织。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第五条 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或者投诉、起诉。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差异发展,有序、有效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登记,建立旅游资源信息库,协调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体现生态保护要求,突出本地旅游资源特点,符合市场需求。

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文化、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在编制与旅游业发展相关规划时,应当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建设项目,合理布局旅游交通线路,在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建设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游客休息站点、医疗救护站点、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省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荒山、荒地、荒坡、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旅游标准化管理工作。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发布主要景区的客流量、游览舒适度指数以及旅游饭店接待状况等与旅游者相关的服务信息。第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为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提供信贷产品、融资担保及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面向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的旅游保险产品。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旅游经营者合作设立旅游人才培训、创业基地,扶持旅游人才培养。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地自然、人文等资源,开发历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养生旅游、会展旅游等旅游产品,推动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规划建设房车露营地、自驾游基地,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保障体系,为自驾旅游者提供道路指引、医疗救助、安全救援等方面的服务。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将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整体布局,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扶持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鼓励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着力培育特色旅游村镇。

二、如何防范“不合理低价游”?

旅游社“低价诱惑”背后的套路有:旅游是假,购物为真;宣称免费,临时加价;标准降低,行程打折。

1、旅游是假,购物为真

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旅行社常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两种。组团社负责揽客,按照人头数赚钱。地接社负责接待,而让游客多购物赚提成则成了很多地接社的利润来源之一。很多所谓的“景点”其实是隐形的购物点。购物景点必须都进店,游客若不买一点东西,可能会被导游“埋怨”,甚至明讥暗讽,影响游客旅游心情。

2、宣称免费,临时加价

部分违规旅行社还存在宣称免费旅游,却临时加价的现象。如果旅行社没有跟你签订合同,或者你是在火车站或街头接到的低价旅游甚至是免费旅游的传单,就要特别小心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

部分游客有贪小便宜心理,可能会因一些好处或折扣,忽视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最后因没有证据而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标准降低,行程打折

李秋婷(化名)今年读大四,前不久在山东某国际旅行社实习了一段时间。她告诉记者,部分旅行社带游客前往目的地后,发现无利可图,就将服务和观赏的景点数大打折扣。“羊毛出在羊身上,价低肯定质低。仔细看看行程,就会发现‘不合理低价游’的吃住行安排以及标准,其实都大大缩水了。”李秋婷说。

扩展资料

旅游主管部门出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2016年10月,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从今年10月到明年4月集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

湖南省、长沙市旅游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省、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企业自查自纠,纷纷下架“低价游”产品,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自觉抵制“低价游”。记者了解到,11月,省内12家旅行社因涉嫌不合理低价游行为被旅游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2020年12月2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旅行社欺骗、强制旅游购物的7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旅游从业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不得有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和侮辱、殴打、胁迫游客行为。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这些明确规定,对于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保护游客权益将起到很好的作用。今后,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将越来越少。

湖南省旅游者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