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时被导游强制消费怎么投诉?

没有,但我有几点建议

一、1、先协商。

告知导游自己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我是消费者,完全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当场与导游发生争执,毕竟此时你身处异地,对当地的情况了解也没有导游熟悉。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实在不行就要用到法律手段。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等。并且旅行社还要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二、投诉方法:投诉一定要向旅游质量监督所提交投诉书。国家旅游局规定,受理投诉的时间由事发日起90天以内有效。旅游质量监督所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将在30天内进行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协定。质监所作出决定后,向双方发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书”,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知后15天内向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所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看好自己的协议的条款,特别是涉及费用有关等比如押金退款,强制消费以及保险购买等事宜。看好了相关的协议再进行签订,不然别到了要维权的时候,没有了依据让这些黑心旅游团钻了空子。

二、如何投诉旅行社强制消费

个人觉得强制消费是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首先,遭遇强制消费时,建议先与经营者或旅行社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量和平解决。

其次,一旦遇到比较顽固的经营者,无法和解的,建议拨打110报警。报警的目的,一方面因为警方可以快速到场,可及时请求警方制作笔录取证,事发当时报警并注意取证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警方也可以参与调解,使问题尽快解决,毕竟出行的目的是为了开心娱乐。

再次,极端情况下,如果警察处理不力,甚至处理不公,这时候可以同时拨打12301旅游热线或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

总结:

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