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促进游客消费的增长

一是有时间。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以国务院令颁布的,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如今9年过去了,却有许多单位落实不好,执行这一条例需要刚性,不能由着企业“自由裁量”。

二是有钞票。旅游是“玩钱”,需要经济和财力支撑,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从观念上讲,首先要把旅游定位于大众消费,而不是少数人的“专利”。这需要做到三点:第一,企业要通过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有钱去旅游。其二,旅游产品属大众“商品”,而不是“精品”,门票不能过高,不仅要严格控制景点涨价,少数景区奇高的门票还应适当降低。第三,旅游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及教育功能,对特殊人群,如青少年学生、教师、军人、老年人、残障人等,景点应给予门票优惠。对城市低收入群众,政府要发放一定的旅游补助金,让大多数群众都能“玩得起”。

三要服务好。近年来,通过严格治理与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有了明显规范,但“黑导游”、乱收费等旅游乱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景区在餐饮、住宿、停车、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尚比较突出,旅游行业总体投诉率还比较高,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二、免门票后景区如何转型突围?如何才能激发大众的旅游消费意愿?

我国的多个地区存在着疫情的局部发生,给居民的生活造成了非常多的困扰,严重时还可以限制居民的出行,导致旅游景区的利润减少,在推出了免门票之后,想要进行转型突围,刺激大众的旅游消费意愿,一定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相关措施:

要学会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带动大众的旅游消费意愿。在进入了5G时代,网络直播进入了大众的视野,无论是商店老板还是个人,主播都会利用互联网的形式来吸引更多的粉丝获得自己的利益,旅游景区也可以以此为经验进行景区的直播,并同时在直播间里搞一些优惠的活动,例如原本100元的门票在直播间购买可以打8折优惠。一些和景区合作的酒店,原价200元,可以打7折出售。等到疫情结束以后,大众可以自由出行,便有意愿前往该景区旅游。

在疫情之下,景区的服务工作一定要做得更好。景区作为一项服务行业服务态度和服务评价,关系着大众是否前往该景区进行消费旅游,因此在疫情的困难之下更要做好服务工作,这就要求景区的负责人要定期的对景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服务相关的培训工作,保证在游客旅游期间,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以非常喜悦的心情去服务每一位游客,赢得游客的好感以后就会带动后续大批游客的发展。

可以在景区设置一些大型的现场实景场面。例如开封的著名景点,在每天晚上的7:00~8:00都会上演大型的实战短片赢得了很多游客的消费意愿,而其他景区也可以根据景区的历史文化和定位设置来开展不同类型的实战演出,吸引大众的旅游消费意向,慢慢的带动景区的经济发展。

三、广西:五项措施拓展文旅体消费 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

8月20日消息,广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乡村旅游嘉年华”、“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优惠。(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各市人民政府)

2、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广西人游广西、周边省份游广西等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推动体育旅游业发展,鼓励开展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体育健身培训等潮流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市、区)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拓展线上线下体育消费主题活动,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总工会,各市人民政府)

4、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农房的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旅行社投入成本、旅行社组团合同及计划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和旅行社业务尽快恢复。(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

5、鼓励市、县(市、区)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据悉,措施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解释,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