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强制消费,怎么办?

一、出门旅游,遇到强制消费工作压力大,一到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走甚至不开心的时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任性的小快乐。很多时候,为了省心和便捷,都会选择报一个旅行团。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消费”时,该怎么办呢?

二、旅行社的行为,违反吗?违法,可以要求退货、退钱并赔偿!很多旅行社,以低价的方式,发起旅游路线。甚至到一些村镇搞活动,报名还送礼物。老人一看价格便宜,有礼物,还能出去玩儿,开开心心报了名。结果在途中,不仅冒出来很多付费项目。还被洗脑买产品,不买就不让出来。结果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家,真是气人。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当然不,旅行社的行为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如果有另外付费项目,钱也可以退回来。

《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还有的旅行社,欺骗用户的方式五花八门。减少合同上的项目,缩短游玩时间。私自安排娱乐、参观等付费项目的。私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甚至指定的购物店全是假货。

三、 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具体维权步骤:

1、双方协商、向旅游景区管理处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1)拨打12301投诉(国家旅游服务热线)

(2)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凭借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行团有强制消费的话,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旅游时遇到强制消费可以拒绝消费,可以进行投诉。如果被强制消费了,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要回这笔钱,可以直接找旅行社要回这笔钱。

1、跟团旅游可以拒绝强制消费。

跟团旅游时我们都会签合同,在这个合同上面可以注明不接受强制消费。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了强制消费,完全可以有理由拒绝消费。可以直接拿出合同来,如果遭到导游的刁难,就可以直接进行投诉。游客选择在哪里消费,选择什么样的消费方式,是游客的自由,导游不能要求游客进行强制消费。

2、可以进行投诉,要回这笔钱。

如果跟团旅游遇到了强制消费,游客就可以拿出证据向12315进行投诉。游客可以进行口头投诉,也可以进行书面投诉。书面投诉就是要把具体的事件,消费金额,店铺名字等等写清楚,邮寄到有关部门。也可以选择在电话中直接进行口头投诉,遇到强制消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进行有力的回绝,同时也要及时进行投诉。

3、可以找媒体进行协调。

有事找新闻媒体,记者来帮忙,把事情向记者讲清楚,由记者帮助消费者去解决这件事。游客一定要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要把事情真实地对记者说清楚,只有这样记者才能帮助游客解决这件事。在解决这件事的过程中,不能和任何人产生过激行为,一切都要讲证据。

4、可以拿着合同去找旅行社。

一切都以合同为准,既然合同上规定没有强制消费的项目,为何会在旅游过程中出现强制消费?可以要求旅行社把强制消费的钱退还给自己,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旅行社进行沟通。跟团旅游时要找正规的旅行社,要和旅行社签合同,在合同上要注明不能有强制消费。

黑龙江雪乡黑导游在哈尔滨被抓获是真的吗?

近日关于一条一男性导游在带团去往雪乡途中谩骂殴打游客的录音热刷网络,其中多条侮辱谩骂性词汇让人不堪入目,它的出现给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雪乡旅游黑幕”舆论风波事件似乎增加了更多砝码。而根据国内多家相关媒体报道,目前负责该地区治安管理的黑龙江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将此案进行了通报,证实该嫌疑人已在哈尔滨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该案件详情如下:2017年12月24日上午,大海林林业地区红旗派出所接到游客宗某报案称,黑龙江省桃源假日旅行社导游姜某(自称姓李)威胁游客另行购买旅游项目,并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迅速立案调查,确认姜某强制消费、打伤游客情节属实,派出精干警力在哈尔滨蹲守多日,于2018年1月15日将在此前协调无果后逃逸的嫌疑人姜某抓获。

针对近期在雪乡屡发的旅行社导游“强制消费”事件,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旅游局局长刘忠才提示:“如果在旅途中遭遇导游强迫交易等行为,游客可以拨打12301国家旅游局服务热线或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如在雪乡景区内发生类似问题,除了拨打以上投诉电话外,游客还可以留意景区公示牌,按提示拨打电话,我们对游客投诉的问题一定当天查办、处理完结,确保游客利益。”

雪乡旅游丑闻引出什么新民谚?

最近,雪乡旅游丑闻不断。从赵家大院宰客被曝光开始,雪乡就好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女导游侮骂游客的事情还没平息,又有男导游因为殴打游客被抓,更有媒体调查发现,已被停业的赵家大院改名威虎寨又在偷偷营业。接连不断的事故引得各路媒体记者纷纷奔赴雪乡,不为旅游,只为了挖掘这个新闻富矿。甚至还出现了新改编的民谚:“再不听话,送你去雪乡”。

其实,何止是雪乡,前不久丽江也一样陷入了一波又一波的丑闻,只是这些日子雪乡接过了丽江的棒,才暂时挡住了舆论攻向丽江的“炮火”。也许丽江此时正在偷笑。难道天下乌鸦一般黑,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其实,想污名化一个景点并不难,只要看人们的注意力在哪儿就可以了,而要真正解决当下中国旅游的问题,决不是搞臭一个地方就行的。雪乡旅游被曝光的问题,其实也没什么新鲜的,都是老话题了,几乎就是简单地复制粘贴了丽江。这些旅游业的共性问题,引出我们对中国旅游业的三问:

第一,低价团何以长盛不衰?导游打骂游客原因无他,就是强制消费,旅游业强制消费现象也大多存在于低价团。早在2013年,我国出台的旅游法就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说,法律本就是禁止低价团的。可是,旅游法实施好几年了,低价团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对那些仍在违法组织低价团的旅行社,到底由谁来执法?谁来承担责任?

媒体曝光问题后,旅游部门总是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只是负责查处个别行为恶劣的导游,但是对低价团这样一个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旅游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行政执法的职责?低价本来就是旅游行业恶性竞争的结果,那么是否说明旅游行业存在着供大于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淘汰一些低质旅行社岂不是正当其时?

第二,旅游从业者是否有正确的理念?旅游是服务行业,优质服务是竞争之本,有好的服务才能提升旅游业的收益。可是从导游对游客的叫嚣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所持有的理念。云南的导游对游客说,不消费就是来云南占便宜的。黑龙江的导游说,雪乡磨刀9个月,宰客3个月。这种有悖旅游常识的话,导游们却说得理直气壮。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底气?他们是否是行业中那些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导游的问题难道仅仅是导游自身的吗?是不是整个行业乃至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共性问题?旅游业和旅游主管部门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难道就是宰客吗?这样的旅游体验大概多数人都不想要。

第三,国民是否有正确的旅游观?以上两个问题都是针对旅游服务的,但事情永远都有两面性。富起来的中国人想出门看一看,感受一下不同的风情,这没有错。可我们是否认识到,旅游不是一种廉价的体验,而是实实在在的奢侈品。我们不大可能用低廉的价格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这也是一个基本常识。毫无疑问,低价的背后就是陷阱。

法律规定禁止不合理的低价团,而低价团却依然存在,虽然主要原因是旅行社违法,但也说明一些游客还是热衷于这种低价团,热衷不合理的低价。这种心态其实是对旅游的误解,某种意义上,国民不成熟的旅游理念也是低价团禁而不止的原因。

丽江很美,雪乡也很美,我们去与不去,它们的美丽都在那里,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错误不在风景而在人,是我们不成熟的旅游管理以及不成熟的旅游观念让风景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