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新数据 全国到底有多少家旅行社?

全国旅行社数量关系着导游的就业机会,当然是数量越多,拥有的就业机会也就越多,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进行了汇总,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旅行社数量及分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总数为38943家,完成第四季度报表填报的为30995家,占总数的79.59%。

1、安徽:1487

2、山东:2613

3、湖南:1143

4、重庆:673

5、贵州:594

6、甘肃:723

7、内蒙古:1147

8、河北:1513

9、浙江:2769

10、天津:502

11、辽宁:1524

12、江西:909

13、云南:1105

14、海南:483

15、新疆:540

16、陕西:862

17、新疆兵团:162

18、福建:1181

19、江苏:2943

20、河南:1156

21、黑龙江:837

22、吉林:701

23、湖北:1267

24、广西:850

25、西藏:310

26、青海:515

27、广东:3281

28、上海:1758

29、宁夏:164

30、山西:927

31、北京:3062

32、四川:1242

24个地区审核完成率超过90%,其中安徽、山东、湖南、重庆、贵州、甘肃的审核完成率达到100%。

入境、国内和出境旅游三大市场情况

1、入境旅游

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入境旅游外联339.61万人次、1486.96万人天,接待487.77万人次、1724.81万人天。

第四季度旅行社入境旅游外联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客源地国家或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韩国、日本、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俄罗斯。

第四季度旅行社入境旅游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客源地国家或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香港地区、台湾地区、韩国、澳门地区、美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日本、俄罗斯。

2、国内旅游

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4962.90万人次、14325.11万人天,接待5073.36万人次、11971.84万人天。

第四季度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江苏、广东、浙江、福建、上海、重庆、山东、湖北、湖南、辽宁。

第四季度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安徽、上海、海南、云南、湖南。

3、出境旅游

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出境旅游组织1461.99万人次、7612.56万人天。

第四季度旅行社出境旅游组织人次排名前十位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泰国、日本、越南、台湾地区、马来西亚、澳门地区、新加坡、香港地区、韩国、印度尼西亚。

4、三大旅游市场整体情况

(1)人次情况

按照入境外联人次、国内组织人次、出境组织人次三项指标,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市场人次所占份额依次为5%、73%和22%。

(2)人天情况

按照入境外联人天、国内组织人天、出境组织人天三项指标,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市场人天所占份额依次为6%、61%、33%。

地区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旅行社三大市场组织(外联)接待人次(人天)汇总排序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广东、福建、江苏、辽宁、浙江、山东、上海、北京、湖南、陕西。

以上就是全国旅行社分布以及数量的有关介绍,想要考导游证的你,一定要有一个宏观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考取全国导游证有什么用,欢迎及时前来交流了解。

二、湖南经济怎么样

湖南经济国内生产总值(GDP) 2009年GDP达到12930.4亿元,比上年增长13.6%,湖南在新的世纪再次进入全国前十,排名第十。(2009)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5510.31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0.9%,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增长14.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07.4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4933.08亿元,增长14.9;。第三产业增加值4216.16亿元,增长13.3%。(2008) 外贸状况 2008年,全省进出口总额突破100亿美元,达125.66亿美元,增长29.7%,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1.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4.10亿美元,增长29.1%,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1.8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 200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308.55亿元,增长16.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17.02亿元,增长18.2%。实现税收收入486.27亿元,增长18.4%。上划中央“两税”470.79亿元,上划中央所得税120.73亿元,分别增长13.4%和18.9%。 湖南2009年财政收入1498.06亿 增长13.98%, 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840.22亿元,增加117.5亿元,增长16.26%,上划中央“两税”536.48亿元,增长13.95%,上划中央所得税121.36亿元,增长0.49%。省本级完成财政收入449.05亿元,为预算的100.19%,增长7.2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9.6亿元,增长2.66%。 外资利用状况 2007年,全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7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1%。世界500强已有40家在湘投资设立企业。 农业 200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2603.87亿元,比2006年增长4.6%。 工业 2007年,全省全部工业增加值3360.59亿元,比上年增长20.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55.97亿元,增长24.3%。其中,轻工业增加值862.88亿元,增长20.5%;重工业增加值1793.09亿元,增长26.4%,增幅继续高于轻工业。优势产业增长加快,实现增加值2004.60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加快4.7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 2007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0亿元大关,达4294.52亿元,比上年增长32.4%。 国内贸易 2007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5%。 旅游业 2007年,全省旅游总收入73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4.5%。接待入境旅游者120.57万人次,增长24.2%;旅游外汇收入6.42亿美元,增长27.5%。接待国内旅游者10766.9万人次,增长18.3%;国内旅游收入681.54亿元,增长24.7%。 劳动就业 2005年末,全省从业人员3801.8万人,同比增加54.7万人,增长1.5%。其中,农村从业人员2789.88万人,基本稳定在上年的水平;城镇从业人员1011.92万人,增长6%。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7.5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 贫困人口和扶贫计划 2004年,全年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3亿元,共有21.2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或越过低收入线。全省建设饮水解困工程2171个,帮助24.67万人解决了饮水困难;新建农村沼气池30.45万个;完成141所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帮助1.18万贫困户解决了住房问题。 支柱产业 湖南的工业门类齐全,已初步形成以冶金、机械、电子、食品、能源、建材等工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体系。 [编辑本段]农业资源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自古以来就享有“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全省国土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874万亩,丘岗山地2.56亿亩,河湖水面2043万亩。全省热量资源丰富,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岳阳是著名的淡水鱼类产地,产量全省第一。 特种动植物种类较多,森林资源充裕,开发利用潜力很大。宜农荒地总量在全国居第11位,种子植物资源约占全国1/7,人均水资源是全国人均的1.5倍。 湖南无论是从气候、生物、土壤、水等自然资源来说,还是从农村劳动力等社会经济资源来说,都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农业大省。200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2603.87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种植业产值1193.61亿元,增长4.1%;畜牧业产值1045.24亿元,增长3.8%;渔业产值178.51亿元,增长8.0%;林业产值144.10亿元,增长9.1%。农作物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粮食播种面积5295.85千公顷,与上年基本持平;棉花种植面积155.74千公顷,增长14.8%;甘蔗种植面积 21.73千公顷,增长8.8%;油料种植面积926.55千公顷,增长0.9%;蔬菜种植面积1085.42千公顷,增长3.8%。主要农产品产量有增有减。粮食总产量2910.1万吨,比上年增长0.3%;烟叶19.58万吨,减少9.0%;出栏肉猪7955.60万头,增长3.3%;出栏牛227.35万头,增长3.2%;出栏羊873.52万头,增长1.2%;出笼家禽6.41亿羽,增长6.1%;水产品产量199.65万吨,增长5.5%。 湖南的主要农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粮食产量居全国第7位,稻谷产量居全国第1位,苎麻产量居全国第1位,茶叶产量居全国第2位,柑桔产量居全国第3位。著名土特产有黄花、湘莲、生姜、冬菇、苡米、辣椒等。畜牧业和养殖业产量也位居全国前列。在家畜家禽中,以宁乡猪、宾湖水牛、湘西黄牛、湘东黑山羊、武冈铜鹅、临武鸭、浏阳三黄鸡、桃源凤凰鸡等,最为著名。湖南水产品生产的天然条件较好,鱼类资源共160种,其中青鱼、草鱼、鲤鱼、鳙鱼、鲢鱼、鲫鱼、鳊鱼等40多种主要经济鱼类,不仅产量高,而且味道美。还有名贵的鲥鱼、银鱼、鳗鲡、黄鳝、甲鱼等,尤富有营养价值。经济价值较大的水生植物有莲、菱、席草、蒲草和芦苇等。 总之,湖南在只占全国3.2%的耕地上产出了占全国6%的粮食、8%的棉花、13%的柑桔、6%的油茶籽、11%的猪肉、8%的淡水产品,不仅为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而且为确保全国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出口创汇作出了巨大贡献。湖南具有发展农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环境,它的跨世纪发展,已经有了一个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现在正是湖南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重要时期。

三、湖南省入境旅游者分布

长沙,张家界,娄底和岳阳市。在湖南省,旅游者分布广泛,在长沙,张家界,娄底和岳阳市。湖南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

四、旅行社的发展趋势和现状

我国今年来旅行社数量逐年增长,至2020年9月份,我国旅行社总数为40167家。从旅行社经营情况来看,国内旅游依然是主要收入;从数量上来看,广东省旅行社数量最多;从营收能力来看,上海的综合营收指标最高;从接待游客数量来看,浙江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游客人次最多。

旅行社近年来持续增加

根据国家旅游局2020年1月底公布的2019年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显示,统计系统显示,2010-2019年我国旅行社数量逐年增长,2019年达到了38943家,同比增长4.38%。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国旅行社总数为40167家。

国内旅游是旅行社重要收入来源

2019年度全国旅行社入境旅游营业收入269.20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量的5.21%;全国旅行社出境旅游营业收入为2145.56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量的41.54%;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营业收入为2750.96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的53.25%。

广东省旅行社数量最多,上海旅行社主要经济指标最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国旅行社总数为38943家。广东省拥有3281家旅行社,位居全国第一。旅行社数量排名前十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辽宁、河北、安徽、湖北,上述地区旅行社数量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57.05%。

2019年度全国旅行社主要经济指标(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旅游业务利润、实缴税金三项综合)排名第一的是上海。前十位的地区依次为上海、广东、北京、江苏、淅江、福建、山东、重庆、湖南、湖北

2020年前三季度,浙江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游客人次最多

2020年前三季度末,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浙江、江苏、湖北、海南、湖南、云南、贵州、广东、重庆和福建。其中浙江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人次占全国的18%位居第一,江苏、湖北、海南均占比8%排在之后。

—— 更多数据及分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五、2019年个人国外旅游可携带多少物品入境?

18岁以上旅客入境时可携带免税香烟两条(400支)或雪茄不超过100支,或烟丝不超过500克的,无需向海关申报,直接通关(不满16周岁的旅客是不能携带卷烟等烟草制品入境)。

超过数量的,需要填写《申报表》,将有关物品交海关查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若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海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扩展资料:

除了香烟还有以下物品有规定:

1、免税酒两瓶(每瓶不得超过750毫升,酒精度数不得超过22度)。

2、不得携带任何印刷品、色情物品、音像制品等各种违禁品入境。

3、美加海关严禁旅客携带一切动植物及其制品。

4、严禁物品入境任何枪械,军火及爆炸易燃物品,伪钞,股票 。

5、中药及成药出境每人最多可携带三百元的药物到外国, 每人最多可携带一百五十元的药物到 香港和澳门, 严禁携带超过限量的药物入境。

6、黄金、银器及装饰品,入境不可超过五十克,出境凡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所有黄金, 银器及装饰品一律不准出口。

7、文物出境凡出口的文物均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许可才能出境。8、任何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道德有影响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 物品,任何有毒物品,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其他毒品。

9、任何可能传染疾病的动物、植物和物品,出境 任何禁止入口物品,任何可能泄漏国家秘密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 ,濒临绝种的动物,植物(包括标本、种子)。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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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