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行、草、隶、篆各代表什么字体?
汉字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先后出现过5种主要字体,即人们俗称的:真、行、草、隶、篆。这5种字体,在中国书法史上都占有着重要的位置。
真书,又称正书,也称正楷、楷书。在真、行、草、隶、篆5种字体中,真书是产生最迟的一种,直至今天人们仍在使用它。真书的出现,是在汉代隶书和草书使用阶段开始产生的。它的优点:一是方便书写,简省改变了隶书的波磔;二是匡正了草书的无固定标准、结构不严密的弱点。总之,真书在汉代末期出现时,就逐步舍弃了篆书与隶书的环转笔势。它的形体方正,笔画平直,易认易识,为人们所乐于接受,就成了书写的楷模,所以又称做楷书。由于真书的应用范围广泛,书写时可大可小,又有小楷、中楷、大楷、榜书等不同的功用和称呼。
行书,是一种处在真书和草书之间的字体,它比真书书写起来迅速,比草书字体容易认识,在日常应用和书法活动中被大量使用。在行书当中,按照它的书写形态区分,偏于楷法的称为“行楷”,草法采用多的则称为“行草”。
草书,是人们在书写实践中为了追求方便、快捷而创造出来的,以后在书法艺术活动中,为历代书法家所重视,得到不断地发展。草书是伴随着隶书同时出现的,约产生在秦、汉两代相交的阶段,称为“草隶”,就是书写潦草的隶书。以后又由“草隶”发展到字形较为成熟的每字独立不相连的“章草”。相传在汉末时,书法家张芝又把“章草”字的隶书笔意舍弃,采取偏傍相互借用,书写时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牵连相通,创造成了至今仍在流行的“今草”。俗称的草书,一般就指“今草”这种字体。唐代的书法家张旭与怀素在写“今草”的过程中,更把草字加以放纵,书写时笔势连绵,一笔写出连带的数字,字形的大小偏正变化多样,又形成了“狂草”。
隶书,是从篆书演变而来的一种字体。它简化了篆书的繁难字形,又把篆书的圆转笔画变为接近方折,在字形的结构上完成了由象形性变为笔画性的演化,书写时比篆书方便,为以后真书的发展打下了基础。隶书的出现是在战国末期,早期的隶书还存有篆书的形迹,发展到东汉时已完全成熟,并被广泛使用。隋、唐以前把隶书称为正书,唐代有“今隶”字体,指的是真书。
篆书,一般指的是包括大篆与小篆两种字体。大篆是早期的篆书,又称籀书,主要是指青铜器和石鼓上的古文字。大篆宽泛的涵义连甲骨文字也算在其间,可知大篆是一种字形并不一致的字体。小篆,又称“秦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推行统一文字的结果。秦代是以小篆作为正字使用的,它结束了秦以前文字混乱的局面,汉字的规范性也是自小篆出现后开始的。
二、真书指的是什么
真书,是指从汉魏到隋唐以前的过渡性楷体,又称为“正书”。其特征是楷中有隶。真书又分“北碑”和“南碑”。北碑,是指北魏、北齐、北周的碑书,是佛教盛行的产物,因其中以北魏碑书居多,故又称之为“魏碑”。南碑,概指东晋、宋、齐、梁、陈各代之碑。
楷书,亦称真书、正书。中国书法分“篆、隶、楷、行、草”诸体,楷由隶演变而成。从广义上讲,楷书包括魏碑,但从传统书学,也就是狭义上说,楷特指唐楷。是唐代确立了“笔画平直、形体方正”的楷书严格标准,其根本法则,一直沿袭至今。
从唐初以来,先把隶书改称为八分,又把八分和正书混称之为隶。到中唐以后,正书才恢复了本名,但是隶书竟从此无有了。
事实上隶之一称,可以包括八分、正书。例如羊欣《采》文中称东晋王恬、王羲之以下的一些善“隶、草”或“草、隶”,就是指的草书、正书。又唐·孙过庭《书谱序》中所云:“元常专工于隶书”,那又是指的八分楷法。
八分兼称隶书,直至消亡,没有取消这兼名(也是正名)。正书则到后来完全摆脱了隶名。大约北宋以来,又改称为楷书了。
八分、正书可以统称隶书,已如上述,但秦、汉隶书却不能叫做八分或正书。这个问题起初在梁·庚肩吾的《书品论》中出了一些混乱现象,如他说∶“程邈所作……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他的意思实在是说那时正书也可以叫做隶书,但语气含糊,很容易使人倒 转过来误认为隶书也可以叫正书,到唐张怀瓘的《书断》“隶书序传”中,更加重了这个混乱,他在承认程邈造古(秦汉)隶的前提下,又把晋到唐的一些工写正书(今隶)者——如王羲之、献之以至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人,都系在程邈名下成为古(秦汉)隶的子孙,他不分古(秦汉)隶、今隶,这正是唐代把古(秦汉)隶全部改称八分,之后又把隶之一名完全让给正书的原因。
早在西汉时又曾把隶书称为真书,如《史记》“三王世家”中褚少孙说∶“论次真草诏书。”又《后汉书》卷一四“董祀妻(蔡琰)传中也有“真、草惟命”之语。当时虽然已有八分楷法,我估计这个“真”还是指的古隶体。稍后晋刘邵“飞白书势”中亦云“索草、钟真”,又唐·孙过庭《书谱序》中论钟、张书体时也说∶“拟草则余真,比真则长草”,那里的“真”,可能已为章程书一一八分楷法了,因为其中有时间前后之不同。至晋简文帝司马昱“答湘东王论王羲之书”中所云∶“真草皆得。”又唐·李嗣真《书后品》论虞世南书法时引用蔡琰“真草惟命”之语,则都又称之于正书了。就此可见他们所说的真书,即是说“正体字”,它可以把隶、八分、正书全都包括进去,不像后世那样只把真书代替正书。
楷书是有模楷的意思,张怀瓘《书断》中已先谈到过。在汉代也是“正体字”的别称,六朝人仍习惯地用着它,例如羊欣《采》文,王僧虔《论书》韦诞传中都云∶“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那是“八分楷法”的简称。到北宋才以之代替了正书之名,其内容显然和古称是不一样的,名异实同和名同实异之例,大概有以上这些,这些概念不弄清楚,势必至于把各方面的其他问题也永远混淆不清,一无是处了。
三、行书是属于真书吗?
行书不属于真书。
真书,即楷书,是与行书不相同的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