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庆调查报告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十六大以来,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法律制度。如今,临近祖国60华诞,特赦被重新提上重要日程,关于“国庆特赦”,《南方周末》、《羊城晚报》等媒体都进行了重点报道,刑法学界泰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铭暄提出国庆特赦的观点,倡导一种人道精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者周光权,提出不要轻率实行特赦;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认为特赦可以考虑;湖南省知名律师杨金柱上书中共中央请求“国庆特赦”;今年两会上,三名政协委员提出特赦问题等等;“特赦”之争引起公众热议。然而,我国赦免制度的现状是存而不废,存而不用,这种立法的空置,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难以回避的现实;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当树立一种现代责任意识,去探究尘封三十多年的特赦在今年是否会实行的民意基础,以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与不断完善,加快特赦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构建、实现和谐法治共追求的目标。

一、调查价值:

(一)深入社会,通过对社会各个不同阶层的公民进行细致抽样调查,以客观的数据反映公民对“国庆特赦”的观点和看法,倾听国民心声,关注社会动态。

(二)聚集民意,以推动国家社会法制建设,探索实行“特赦”对我国刑事法律、审判权威和社会和谐等的影响,挖掘其价值意义。

(三)为法律工作与学术探讨提供一些素材,作为基本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价值。

(四)从一些方面了解我国公民的人文素养和责任意识,反映出新时代公民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调查目的:

(一)探究尘封三十多年的“特赦”是否会重新实行,并且以崭新的面貌发挥其独特的价值。

(二)提高公民对“特赦”的理解和认识,以及他们对“特赦”的心理承受能力。

(三)考察实行特赦所产生的影响,深层挖掘问题,实施救济,对症下药。

(四)通过调查,抛砖引玉,以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不断完善,加快特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构建。

(五)思索现实情况下,人文与法治将如何保持一种适度的张力,更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快实现和谐法治共追求的目标。

三、调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3月4日——2009年3月15日

地点:法院、律师事务所、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湖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江汉路步行街、武昌火车站、宏基客运站、纸坊等。

四、调查对象:

法律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学教师)、大学生、教师、群众

五、调查形式:问卷、采访、电子邮件

六、调查内容:

(一)公民对特赦的认识和理解。

(二)特赦的条件是否成熟。

(三)特赦的对象。

(四)特赦所产生的影响。

(五)人们对特赦的看法。

(六)大众对获得特赦的服刑人员的态度和心理。(附调查表2张)

摘要

本文对我国古代赦免制度的历史起源和演进作了简单的梳理,概括介绍了现代赦免及目前状况;在对调查统计的数据资料进行一定分析研究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今年国庆60周年可以实行特赦,在条件趋于成熟的情况下至少可以考虑特赦,但要慎之又慎的观点。论叙了其中的原因,总结了现今特赦的社会意义,提出了特赦后的解决措施;并以此份调查报告来推动我国合乎宪政与法治要求的以特赦为核心的现代赦免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实现和谐法治共追求的目标。

关键词:特赦;和谐法治;特赦制度

一、中国古代赦免制度的起源与演进

在当代的刑法制度中,赦免与时效共同作为刑罚消灭的两种制度。高铭暄教授对赦免的定义:赦免又称恩宥,通常是指国家对犯人免除或减轻其刑罚的一种制度。古代的赦免在实质含义上与之并无二致,只是它更精确地指“君王或皇帝宣告对罪犯免于追诉或者免除、减轻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

(一)赦宥的源起与各朝各代的规定

赦,行水也从之从人水省。对我国赦免制度的起始年代目前存在争议,一说起源于周,另一说则是我国的赦免制度始于夏代。从制度化成熟的程度看,赦承自商代甚至夏代。

我国封建时代,赦免制度开始走向完善。秦汉唐宋明清都有赦免制度的规定。秦虽以严刑峻法著称,特别是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故而史书有之而不赦之记载,但在秦始皇之前的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都曾大赦天下,秦二世胡亥在秦始皇死后不久就发布过大赦令。汉高祖时期,共赦免九次。伺候,赦免制度定型化。东晋帝在遇有吉庆喜事,或有祥瑞灾变之兆时,也实行大赦。唐代,赦书由皇帝颁布。赦书下达后,囚徒可释放,已判刑罚不再执行。这种赦不妄下的思想一直延续到清朝。清代的赦免也由皇帝颁布诏书,下达执行。大体而言,清朝的赦免执行得不滥不紧,可以充分起到“执法原精”而又不使“触法抵禁者存幸免”之心的作用。

(二)赦之分类

分析古代赦宥之分类对考察古代君王实行赦宥制度的动机及赦宥制度本身的合理与弊端大有裨益。一般而言,赦宥有以下几种类型:大赦、特赦、曲赦、恩常赦。1、大赦是古代君王因遇到国家大事对全国在一定时期内判刑的罪犯颁布减免刑罚的命令。2、特赦,又称德音,是指国家因为某种原因,皇帝特别下诏实行的赦宥。3、曲赦,是指皇帝专门针对某一地区的某一类罪犯而实行的赦宥。4、恩常赦,指与暗道非常庆典,如践祚(皇帝登基)、改元、立原后、建储(立太子)、帝冠(皇帝成年加冠)、封禅(皇帝朝泰山祭天地)等进行的赦免。

二、现代特赦制度概况

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部分或者全部的执行,它只赦免刑罚,不赦免罪刑。我国建国以来,先后实行过7次特赦,分别是:

(一)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十周年之际,“对于经过一定时间的劳动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犯、反革命犯罪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特赦”。

(二)1960年11月19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于经过一定期间的劳动改造、确实弃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犯,实行特赦。

(三)1961年12月16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于经过一定期间的劳动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犯,实行特赦。

(四)1963年3月30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决定,对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犯,实行特赦。

(五)1964年12月12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确实弃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犯,实行特赦。

(六)1966年3月29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确实弃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犯,实行特赦。

(七)1975年3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行特赦。

自1975年以来,我国再也没有实行过特赦,致使1982年的新宪法和1979年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特赦制度从来没有实施过。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只有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特赦稍有涉及。我国现行法律对特赦的施行既无实体规定,也无程序规定,赦免制度已完全被边缘化了。现代特赦制度具有调节利益冲突、衡平社会关系的重要机能。在特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形势下,适当运用赦免制度可以很好的缓解社会矛盾,调节利益冲突,从而维护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呼唤现代赦免制度。 然而,我国实际上并没有建立完善的赦免制度。

我国赦免制度的现状是存而不废、存而不用,这种立法的空置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难以回避的现实。 “特赦”一直被束之高阁,如今,临近祖国60华诞,“特赦”重新被提上重要日程。著名法学家,被尊为新中国刑法学重要奠基人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铭暄提出建议国庆60周年实行特赦。他指出特赦可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董事长杨金柱写信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国庆60周年特赦刑事犯罪,并提出相关议案及十大重要意义。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者周光权认为今年特赦尚不具备条件。特赦有四个负面影响尚需论证:1、可能会影响我国的刑事法律和审判权威;2、集中特赦的罪犯,目前我国还不具备让他们很好回归社会的条件;3、被特赦的罪犯很可能与被害人及家属产生直接的对抗;4、特赦还可能进一步加剧本已严峻的社会治安。 他认为,目前的减刑假释等制度若执行得好,仍可起到司法人性化的作用。而对此争论,我们是否需要聆听大众的声音呢?

三、实证调查分析

(一)对学生、教师、群众调查数据分析:

表一,学生、教师、群众对“特赦”理解的百分比:

A(释放) B(减刑) C(不清楚) D(其它) 调查人数

学生 29.5% 57.9% 7.8% 4.8% 450人

教师 34.6% 49.4% 8.6% 7.4% 100人

群众 22.3% 61.3% 11.3% 5.1% 300人

平均 28.8% 56.2% 9.2% 5.8% 总计850人

由此数据表可得出,平均28.8%的人认为“特赦”是释放; 56.2%的人认为“特赦”是减刑; 9.2%的人表示不清楚;理解为其它含义的人占5.8%。

对于特赦的理解会直接影响到公众对特赦实行与否的价值认同与价值取向。对此,在此次调查的人中超过一半把“特赦”理解为减刑,这表明,减刑是在他们心里承受范围之内的;他们对释放和其它含义还未作充足的心理准备。而对“特赦”理解为释放的人,大部分是受历史题材的电影或书籍影响,如唐太宗大赦天下。从这里可以看出不少人混淆了现代的特赦和古代的大赦,除学生、老师中少数法学专业的学生和经常阅读报刊,关心国家时事动态的人能对特赦有较明确的理解外,大部分人主要靠主观推测,且还停留在一种表征的主观认识水平上;这足以证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至少是在现阶段还是十分匮乏的;公民的法律普及教育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具体从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的调查结果分析看,法律专业学生中44%的人认为“特赦”是释放; 52%的人认为是减刑;4%的人有其它理解;而非法律专业学生中,32%的人理解为释放,64%的人认为是减刑,6%的理解为其它含义

表二,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学生对“特赦”理解的统计数据:

A

(释放) B

(减刑) C

(不清楚) D

(其它) 调查人数

法律专业 44% 52% 0% 4% 100人

非法律专业 32% 64% 4% 2% 100人

为什么法学专业的学生选释放的比例要高于非法学专业,而选减刑的低于非法学专业的比例呢?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特赦在法律中涉及的很少,法学专业的学生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的相差无几;

(二)我国刑法中有减刑、假释等规定,在对减刑、假释有了一定了解之后遇到陌生的特赦大部分肯定理解为释放,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减刑、假释并无多少了解;因此选择“减刑”略高于法学专业。这证明在我国以特赦为核心的赦免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的。

表三,对今年实行特赦条件是否成熟百分比:

A

(成熟) B

(不成熟) C

(可以考虑) D

(不清楚) 调查人数

学生 6.7% 34.4% 55.3% 3.6% 450人

教师 3.6% 38.8% 55% 2.5% 100人

群众 12.0% 36.2% 45.2% 6.6% 300人

平均 7.4% 36.5% 51.8% 4.2% 总计850

由数据可以得出:仅有7.4%的人认为实行特赦条件成熟;36.5%的人认为实行特赦条件不成熟。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数据与群众认为实行特赦条件不成熟的数据相当接近;51.8%的人认为可以考虑实行特赦;4.2%的人反映不清楚。

有位政协委员曾说到:“我们正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还处在一个犯罪高发期,目前的条件不宜实行特赦。” 尚且不论这位政协委员是主观推测,还是基于其他的因素而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是从调查统计的数据来看,至少有51.8%的人认为国庆实行特赦可以考虑。只有36.5%的人认为条件不成熟。从数据中大致可以反映出,如果今年实行特赦,大部分人还是能接受的,至少在现今条件下实行特赦有一定的可行性。这也反映出我国法治的文明化进程和民众宽容的心态。

不可忽略的是有36.5%的人认为目前实行特赦的条件不成熟,仅有7.4%的人认为其条件成熟。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人们对现阶段实行特赦表示出的谨慎态度,他们认为有必要在制度更完善,法治更健全的前提下实行特赦。

表四,特赦对象的百分比:

学生 教师 群众 平均 备注

75岁以上的老人 31.2% 10.9% 31.2% 24.4% 学生450人

教师100人

群众300人

这些特赦对象都是国际上的惯例

未成年人

和残疾人 28.7% 42.0% 30.2% 33.6%

间接故意犯罪人和过失犯罪人 23.4% 30.3% 26.0% 26.6%

妇女 8.7% 8.4% 4.7% 7.3%

共同犯罪的同犯、胁从犯、教唆犯 6.0% 6.7% 6.3% 6.3%

其它犯人 2.0% 1.7% 1.6% 1.8%

怎样的服刑人员可以作为特赦对象考虑呢?调查表示,33.6%的人认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可以作为特赦的考虑对象,此对象所占比例最高,理由大部分是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还未完全成熟,大都是由于一时冲动导致犯罪,而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的犯罪大部分是迫于心理或生活压力,不具备真正犯罪能力,对这些犯罪人员可以从宽处理。认为间接故意犯罪人,过失犯罪人和75岁以上的老人可实行特赦的依次为26.6%,24.4%,主要是因为他们的主观犯罪恶意不大,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尤其是75岁以上的老人基本上已不具备犯罪能力,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人主观犯罪动机相对较轻,可以将他们列为特赦的考虑对象。而妇女、共同犯罪的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比例仅为7.3%和6.3%,表示对他们是否具备犯罪的动机和能力还有待考查,他们再犯的机率相对较大。总之,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被认为是特赦的重点考察对象,他们的确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表五,特赦的利与弊分析:

利大于弊 弊大于利 利弊相当 很难说 备注

学生 29.0% 11.3% 23.6% 36.1% 450人

教师 21.3% 10.0% 33.8% 35% 100人

群众 25.5% 15.5% 32.7% 28.3% 300人

平均 25.3% 12.3% 30.0% 31.6% 总计850人

在对特赦的利弊调查中,有31.6%的人选择很难说,他们认为实行特赦的利弊还必须在特赦真正实行后才能评价,不能凭主观臆断。这种观点本身并无问题,但是我们总不能在一些重大抉择之后去考虑它的利弊关系吧!而要在抉择之前基于各种因素给它一个科学合理的利弊评价,根据因果关系,增强预见性;这样才能趋利避害,择优从之。调查中有30%的人认为利弊相当,低于很难说1.6%,特赦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同时又会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危害,但是,只要我们科学合理的操作,定会使这个潜在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表六,特赦会产生影响的分析:

能否改善 人权 对司法审判权威产生影响 对构建和谐社会 对直接受害者及其家属

能 不能 会 不会 有利 不利 公平 不公平

学生 24.3% 39.7% 20.0% 35.9% 42.8% 13.5% 16.4% 28.6%

教师 15.2% 50.6% 6.2% 60.5% 29.6% 19.8% 16.0% 28.4%

群众 24.6% 34.4% 17.8% 34.6% 45.7% 17.6% 14.1% 27.1%

平均 21.4% 41.6% 14.7% 43.7% 39.4% 17.0% 15.5% 28.0%

(调查人数:学生450人,教师100人,群众300人)

在所有的调查中,有41.6%的人认为特赦不能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他们认为人权是一个涉及范围相当广的话题,不可能仅因实行特赦,中国人权状况就能大大改善。特赦作为法律的一部分仅能起到与其本身相适应的作用。21.4%的人认为特赦能改善我国的人权状况,他们的理由是特赦是一个人性化的决定,它反映了当今社会,在法治更趋成熟的前提下,特赦能增强服刑人员对生活的信心,给他们平等构建生活的机会。

周光权提出特赦会对我国司法审判权威产生影响。 还有学者认为我国正处于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和司法的关键时期,法律权威逐步建立,人民的法律信仰逐步增强,严格依法守法办事的意识日益提高,恰恰需要正面引导,一鼓作气。而不顾案件具体情况,对某一范围的罪犯“一刀切”地实行特赦,对更多的显然是反向激励,损害对法律的信任,动摇法律的威严。 43.7%的人认为特赦对司法审判不会产生影响,司法审判权威己深入人心,特赦作为社会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种体现,对国家的司法审判影响甚微,况且特赦有宪法依据,有法律的规定,有程序的保障,并不是人治下的产物,而是宪政制度的一种表现。特赦并不是大赦,是有具体明确对象的,不存在“一刀切”的情况,所以“损害法律信任,动摇对法治的信心”的观点,并无充分理由。

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时实行特赦,是否有利于我国的和谐化进程呢?调查结果显示,39.4%的人认为特赦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17%的人选择了“不利于”。有相当大比例的人对特赦为构建和谐社会,能发挥重要作用充满信心。人人都有公平地追求自由的权利,在这个比较文明的社会里,完全可以尝试让那些渴望自由并通过正当途径真正付诸努力的服刑人员尽早回归社会。

参与调查的人反映,大多数人在被问及对直接受害者及其家属是否公平时,犹豫不决。但调查反映,刑罚不是最终目的,当服刑人员已真心悔过时,受害者及其家属应考虑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被特赦的服刑人员也可对受害人及家属给予一定的补偿。

表七、学生、教师、群众对于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员是否应该实行特赦的数据统计:

应该 不应该 可以考虑 无所谓 调查人数

学生 30.4% 3.6% 65.6% 0.4% 450人

教师 11.3% 6.2% 82.5% 0.0% 100人

群众 42.0% 8.4% 49.2% 0.4% 300人

平均 27.9% 6.1% 65.7% 0.3% 总计850

上表显示,有65.7%的人认为可以考虑,有27.9%的人认为应该对于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员实行特赦,而“不应该”和“无所谓”的分别占6.1%和0.3%,这足以说明对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员实行特赦是具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并且被调查者强调,特赦应该在罪犯改造良好,特赦条件明确,特赦信息透明公开的前提下进行;这是大众接受实行特赦的重要依据。

表八,民众对被特赦人员的容纳,接受程度调查统计:

是否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被特赦的服刑人员 是否会产生畏惧心里

会 不会 可能会 不清楚 会 不会 不清楚

学生 4.2% 63.5% 28.1% 4.2% 31.8% 58.9% 9.3%

教师 5.9% 62.9% 25.8% 5.4% 27.1% 63.4% 9.5%

群众 6.2% 60.5% 27.1% 6.2% 29.3% 60.5% 10.2%

平均 5.4% 62.3% 27.0% 5.3% 29.4% 60.9% 9.7%

从上表可以看出达62.3%的人不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被特赦的服刑人员,有超过60.9%的人认为不会对特赦的服刑人员产生畏惧心理。显然,有学者提出“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与巨变的历史阶段,广大民众的整体心理承受能力显然还不成熟” 的观点明显没有充足的事实和理论根基。这表明民众对被特赦的服刑人员还是能够接受的,社会也能够容纳他们。对是否会产生畏惧心理的原因调查显示,大部分认为不会产生畏惧心理的原因有:1、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要以宽容的心来容纳他们;2、被特赦的服刑人员同样是人,也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人权,反对任何人权歧视;3、特赦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相信政府是公平、公正的;4、特赦的服刑人员经过了良好的劳动改造和普法教育,具备了基本的社会道德感和责任感,只有平等真诚地对待他们才能唤起他们的良知;帮助他们找回信心,对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些原因也反映出民众把传统文化内涵和现代价值理念进行有机结合,更好地表达了他们的价值追求,选择了理性,也就选择了良知与成熟。

(二)对司法行政人员的调查分析

1、对法院的调查分析:

对“国庆60周年特赦”,76.1%的人认为在情理之中,表明大部分司法人员能够接受“特赦”。之前实行过7次,现在提出有某种可能性和必要性,以弥补法律功能之不足。可是,“特赦”尘封了30多年,这并非我国法律的一贯传统,现在又提出实行特赦,条件是否成熟呢?50%的人认为有待时机成熟,司法人员仍保持着审慎的态度。针对特赦产生的影响,47.8%的人认为不会对司法审判权威产生影响,只有39.1%的人认为会,这就和周光权的观点相差甚远,。特赦毕竟是有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某些正当程序。45.7%的人认为特赦对司法工作是利大于弊,说明特赦在当前条件下有一定的可行性,34.8%的人认为有待考虑。如果特赦得以实行,那么在具体操作当中又应该如何实行呢?45.7%的人认为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会探讨找到一个较适宜的结合点;30.4%认为尽量努力,使程序正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教育跟踪获得特赦的服刑人员,做好对受害者及家属的抚慰工作,让犯罪分子尽量对受害者及家属进行补偿,并搞好特殊预防。宽容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与反映,100%的人赞同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对待服刑人员,这也是一种司法人性和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

二、国庆节消费调查报告

随着双节的临近,对于消费者而言,又到了轻松而又忙碌的时刻,旅游、聚会、购物已列入日程,而今年的国庆又迎来了中秋节的色彩,8天长假让广大消费者更加愉悦和期待。同时,各商家提前打响了这场“节日战”,纷纷推出新品及促销手段,以吸引消费者。那么今年的国庆消费在餐饮、旅游、购物等方面与以往有何不同?消费者都有哪些安排?在消费过程中会呈现哪些特点?近日,100度享乐网()携手中国烹饪协会、央视网都市消费频道联合对近万名消费者征集了调查问卷,经过100度享乐网专业生活消费顾问整理分析,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份高含金量的生活消费指南。调查数据显示消费者在国庆长假来临之际,对于餐饮、旅游、购物等方面保持着强烈的期待与购买欲望。

一、 国庆期间超过六成消费者节假日有安排

经过几个月的忙碌终于迎来了金秋十月,在这个黄金假期里消费者选择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的活动与去年相比明显增多。100度享乐网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六成消费者有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计划,希望借此长假来放松身心,联络感情。

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分析,双节长假的到来,使得蓄积已久的旅游需求得到释放,旅游消费需求将迎来一个集中释放的时期,并形成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假日旅游消费高潮。同时,调查数据显示20.5%的消费者依然会选择在家休息,消费者大多数都了解和经历过黄金周期间外出聚餐、旅游扎堆情况,因此部分消费者选择了在家休息的方式度假。另外因中秋节的介入会有24.2%的消费者选择回家探亲,为60年国庆增添了不少合家团聚的思亲氛围。

对于多数消费者,外出旅游依然是大家度假方式的首选。在有外出旅游计划的消费者中,有近四成消费者会选择10月3日至5日外出,以避开1日及2日的高峰期。同时今年十一长假计划出游的消费者显然多了一个清晰的目的地――08奥运会场馆游。调查结果显示,四成多的消费者十一的出游计划就是北京的奥运场馆游,具体比例达到了40.3%。计划到北京看奥运场馆的消费者人数多,热情高涨,北京奥运场馆又将迎来参观高峰期。同时,由于两岸直航航班定期化及台湾游产品的多元化,年轻人赴台游热情高涨,台湾旅游市场将逐渐走向深度游、分区游。基于以上因素影响,港澳台旅游人数猛增,与常规旅游景区并驾齐驱。

二、对于外出旅游的消费者超出六成黄金周预算不超1000元

虽然计划旅游的消费者比去年多,但是持续上涨的物价也使消费者对于十一的花费不得不理性规划。100度享乐网调查显示,10.7%的消费者除了基本的生活以外争取不额外花钱,还有20.6%的消费者花费控制在500元以内,计划花费在500-1000元的消费者居多,高达38.6%。由此可见,旅游、探亲、聚会等费用是消费者假日消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在激动兴奋的迎接十一长假的同时,也在预算方面进行着理性的控制。

三、 消费者将会在国庆黄金周进行大采购,尽情享受节日带来的各种优惠。

国庆黄金期间是商家最为忙碌的时刻,各种各式的促销活动悄然声起。国庆黄金周蕴藏的无限商机,令商家们早早就开始准备迎接国庆的销售高峰。一方面, “十一”期间带动了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许多消费者也将利用这一假期,挑选自己心仪已久的产品。因此,对于商家而言,黄金周无疑是提升自身品牌、推广产品、增加销量的绝佳时机。那么消费者的购物倾向有哪些?呈现哪些特点?哪些产品会热销?100度享乐网调查数据显示,消费者将会在十一期间进行大采购,好好享受节日带来的各种优惠,其中服饰类的商品依然是消费者的首选。

四、 对于购物的品牌关注度,有五成以上的消费者注重品牌消费。

黄金周的各种促销产品充满诱惑,吸引着消费者,而消费者对于国庆购物同样充满期待。国庆期间各大商家促销活动已经启动,根据100度享乐网调查数据显示,近6成消费者倾向品牌购买,无论是售后服务还是质量都可以得到保障。同时物品质量也排到了第二位,说明消费者在选购物品时,质量是很重要的参考指标。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分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购买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华而不实,质量差的物品已逐渐被消费者识别并淘汰。同时,100度生活消费顾问建议消费者,虽然各大产品在十一期间都会做各种促销手段,但大家一定要保持警惕,注意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要盲目追求促销手段带给人们的误区,也祝愿消费者在黄金假期里有愉快的购物经历并好好享受购物乐趣。

五、优惠券成为消费者新宠

商家为了吸引广大消费者,催生了很多促销手段,根据数据显示优惠券促销手段占据榜首达到31.3%,优惠券让消费者尝到了甜头,以其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等成为消费者近年来的新宠,也培养了年轻消费者无券不欢,无券不爽的消费习惯。同时,对于商家来说,优惠券的发放也成为商家必做的促销手段,目前已由传统餐饮、服饰等行业的使用逐渐涉足到IT、旅游等其他行业发展。在众多促销活动中,优惠券以其显而易见的优势成为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促销手段之一。

[FS:PAGE] 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分析,电子优惠券的使用在节前表现得异常活跃,说明消费者在消费中越来越趋于理性,对价格的关注度上升,呈现精打细算过大节的现象。在选择就餐及休闲娱乐时,更加理智谨慎,以多种方式进行经济消费。

六、消费地域商圈化

随着北京城市规划不断完善,以购物中心为新城市地标的局面正在逐渐形成。消费者更愿意集中在一些设备完善、商家众多、服务周到的商圈进行集中消费。各大商圈也分别在网上做搜索等信息,方便来京和当地人在网上选择想要去的地方,了解这些地方都有哪些餐饮娱乐等生活服务,在网站上的关键字排名搜索也让商家尝到一些甜头。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分析一部分商家已经开始意识到此种新型消费习惯背后所蕴藏的商机,纷纷选择热点商圈作为发源地,调查数据显示,西单大悦城、世贸天阶、新东安等商圈成为消费者喜爱的消费聚集地。

七、中秋国庆相连,月饼成黄金周必备礼品。月饼最爱蛋黄,无糖类商品受到青睐。

“人逢喜事精神爽,月到中秋分外明。”今年中秋恰逢国庆,在这个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日子里,走亲访友、相互之间馈赠礼品已经成联络感情必不可少的程序。由于中秋节的介入使得月饼成为国庆期间不可或缺的赠送礼品首选。现在月饼的口味越来越多,100度享乐网调查显示最爱吃蛋黄馅月饼的消费者比例最高为35.4%,而传统类的枣泥、豆沙馅月饼当然也受消费者的喜爱,比例为19.6%,排在第二位。除了考虑口味外,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从健康出发。调查数据显示,无糖等替代糖类月饼悄然兴起,9.0%的消费者中秋节还会吃些无糖类的月饼。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分析,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吃上更加注重品质,不只停留在吃饱的阶段,尤其消费者在工作忙、生活压力大的时期,更容易因缺乏锻炼导致身体素质下降,在吃上更应从健康方面考虑,避免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

八、 短信是消费者送去中秋祝福的首选途径

除了送月饼之外,消费者和家人、朋友送去问候的方式是什么呢?100度享乐网调查结果显示,五成消费者选择以短信方式为大家送去问候。现在节日短信内容越来越丰富,不管是自己用心写的还是转发收到的较为喜欢的短信,既方便又贴心。其次是选择打电话的方式,打电话更为郑重,沟通更为直接,充满诚意。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提醒消费者,无论是哪种祝福,一定要选择适合的方式,借中国传统节日,传递对亲人、朋友的思念之情,是最佳时节。

中秋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表达思念之情的最佳时节。中秋节期间的花费在所难免,100度享乐网调查结果显示,32.5%的消费者预算为200-500元,17.4%的消费者预算高达500-1000元。看来中秋节受益的将是餐饮业和月饼制造商、供应商。

九、 黄金周川菜和湘菜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人们常说,食在中国、吃在广东、味在四川。“吃”永远是中国人重要节假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之一。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川菜为代表的大众性餐饮风生水起,川菜在美食云集的北京也是极为红火,成为八大菜系中最先走出国门的中餐。根据100度享乐网调查结果显示,川菜以其价格合理、口味亲民等特点,稳居消者费心目中最受青睐的菜系榜首。

像宫保鸡丁、鱼香肉丝、回锅肉、麻婆豆腐等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菜名,同时也呈现了年轻人无辣不欢,无辣不爽的饮食特征,随着改良川菜的诞生,今天的川菜更加稳固了自己在北京百姓心目中和各大菜系中的统领地位。

据根中国烹饪协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京川菜馆目前已有2万多家,几乎占据了北京餐饮业的半壁江山。是不是够“麻”够“辣”,是衡量川菜做得好不好的重要指标之一,许多耳闻能详的川菜馆也成为人们最常光顾的餐饮店。经过100度享乐网调查结果显示,海底捞火锅、麻辣诱惑、俏江南不分高下,成为川菜引领的佼佼者,谭鱼头、眉州东坡酒楼、皇城老妈也紧跟其后。

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提醒广大消费者,川菜固然好吃,下饭又开胃,但川菜口味重,油多、辛辣,经常吃会伤胃脾,容易上火,现在人们追求的是安全、绿色、健康的饮食方式,适当降低辣的程度,少油,以新改良川菜为主食用,将会大大提高人们的健康指数,同时,对于热衷于辣口味的消费者来说,一周吃一次川菜较为适宜。

黄金周期间,与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宾客、结婚庆生等聚餐活动是节日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费用花销比较集中的方面。100度享乐网调查结果显示,由于经济的调整,消费者会有意识的控制用餐费用,单次用餐费用控制在200-500元内的消费者居多。

十、 黄金周迪厅是消费者放松身心的主战场。

黄金假日,朋友聚会、家庭出游都是消费者选择放松身心的娱乐方式。根据100度享乐网调查数据显示,迪厅以其强劲的动感音乐及可以自由舞动的快感,赢得更多年轻人的喜爱,以其28.4%的选择比例荣登娱乐场所榜首,紧随其后的是酒吧和歌厅。国庆期间,由于长假的原因,年轻人更倾向于彻夜狂欢,释放压力,但100享乐网生[FS:PAGE]活消费顾问提醒年轻消费者,良好的生活习惯是身体健康的重要保证,适当的放松有助于恢复体能,但过度的狂欢容易导致睡眠不足,体制下降,抵抗力缺乏等亚健康状态,为了保证身体健康及节后正常工作,请大家注意休息。

娱乐场所消费费用较高,但由于经济危机、失业等社会影响,消费者对于娱乐的花销更为理性,偏向于物有所值的花费项目。100度享乐网调查数据显示,国庆八天长假,六成消费者在娱乐方面的费用支出,可接受的范围在1000元以下。

暑期促销的喧嚣方才停歇,“十一”国庆黄金周消费热潮已蓄势待发。“假日经济”已成为商家与消费者集中交易的时期,其消费力度呈“井喷”现象。2009年中国国庆消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消费习惯,人们在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聚会用餐等传统项目外,逐渐将注意力转向服饰、美容、电子产品及大宗商品购买等方面。同时由于旅游市场的火热带动了日常消费品的购买欲望。

此次国庆也呈现出双节消费叠加的现象,作为中国人非常重视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前将会引爆日用消费热潮,超市、商场、餐饮企业将因此受惠。 随后在国庆长假期间,由旅游、娱乐市场的带动,日用消费品市场将持续形成购销两旺局面。100度享乐网生活消费顾问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庆假期中,无论是购物、旅游还是休闲娱乐,都离不开消费者的谨慎选择和理智规划,在选择各项服务产品中,要谨防假冒伪劣产品,遇到纠纷需以合法途径解决,同时,在欢度节日时,也要合理安排好娱乐时间,保持充足睡眠,注意饮食卫生,轻松愉悦的享受节日里的美好时光。

三、2015年10月8日中国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5年国庆假日旅游统计报告》

2015年国庆假期今天结束。假日期间,各级旅游部门高度重视、共同努力,认真落实责任,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市场调控和政府公共服务。旅游市场供需两旺,运行秩序整体平稳,人民群众又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国庆长假,较好地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假日期间,国家旅游局首次启动和实施了最大承载量和高峰限流措施,主动调控效果显现,旅游安全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9月30日12时至10月7日17时,国家旅游局未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假日旅游安全创造新记录。

一、旅游市场繁荣,整体供需两旺

假日期间,国庆节旅游消费集中释放,居民出游热情活跃。全国各省市发挥本地旅游资源优势,挖掘打造旅游亮点,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活跃假日旅游市场氛围,推出了一系列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旅游主题活动。2015年国庆假日期间,北京共接待游客1151.6万人次,同比增长1.6%;旅游总收入83.1亿元,同比增长7.1%。吉林省共接待游客1001.45万人次,同比增长19.6%;实现旅游收入59.45亿元,同比增长28.5%。山东省共接待游客5139.1万人次,同比增长8.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92.1亿元,同比增长12.8%。湖南省旅游人数突破3700万人次,同比增长7.58%;旅游总收入突破200亿元,同比增长7.98%。甘肃省共接待游客900万人次,同比增长15.8%;实现旅游收入54亿元,同比增长16.5%。江苏全省纳入统计的10家重点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425.80万人次,同比增长8.4%;门票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2.2 %。湖北省共接待游客3517.05万人次,增长11.07%;旅游收入165.9亿元,同比增长12.48%。国庆期间,纳入监测的在线旅行商的交易总量平均增长134.7%。

出境游需求旺盛。日本、韩国、泰国等周边国家出境游市场火爆,美、俄、法、意等长线游大幅增长。据韩国旅游发展局统计,赴韩中国游客增长了30%。据日本领事机构数据显示,广州9月发放赴日签证数量同比增加40%。1至6日,内地赴港旅客为100.1万人次,同比增长3.26%;内地赴澳旅客为79.97万人次,同比增长6.3%。据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通报,1至7日大陆赴台游客总数突破9万人次,同比增长超过2成。北京、浙江、上海为最主要出境游客源地。

二、旅游方式多元,拉动消费明显

游客出行需求呈多样化,城市休闲、乡村旅游最受欢迎,假日旅游方式已从传统的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复合型转变,旅游拉动消费作用明显。 1至6日,全国铁路系统共发送旅客6279.2万人次,同比上涨8.8%,客票收入35.4亿元,同比上涨18.5%;民航系统共发送旅客763万人次,同比上涨10.0%。散客自驾游、自由行成为主流。黑龙江部分城市自由行比例占七成以上,预订一日游、门票、交通用车等服务的比例明显增长;1至5日,辽宁高速公路通行小轿车474万辆次,同比增长15.6%,驶入大连市自驾游车辆同比增长11.5%;福建泉州自驾游比例达到83%以上;承德散客游客占72%,游客多选择自驾方式;江西庐山自驾进山车辆达2.8万余台,自驾游客占游客总量近九成。休闲旅游表现抢眼。北京乡村旅游收入约4.1亿元,同比增长6.8%;上海商旅文体联动,有效地促进了本地商业消费,427家大中型商业企业“中秋”、“十一”期间共实现营业额133.8亿元,同比增长10.3%。广东旅游虽受台风影响,但温泉旅游热度不减,揭阳京明温泉、清远聚龙湾温泉接待游客同比增长60%至70%,康桥温泉同比上涨40%,颐和温泉城前四天共接待游客4千余人;江苏参与运河生态游、运河古镇游、运河水上游的人次突破20万;海南省高档度假酒店、特色酒店入住率维持较高水平,海棠湾旅游饭店平均入住率为85.94%,亚龙湾平均入住率为81.06%。文化旅游深受欢迎。天津“听茶馆相声”深受各地游客欢迎,节日期间“名流茶馆”接待游客近2万余人,其中外地观众达90%,北京、河北观众占75%以上;沈阳故宫博物院、张氏帅府(金融)博物馆在10月3日当天接待游客分别为2.7万人和1.7万人,均创历史新高。红色旅游持续火爆。湖南韶山、岳麓山—橘子洲、芷江受降旧址等红色旅游景区游人如织,岳麓山—橘子洲景区每天接待10万人次以上,韶山每天接待约8万人。假日前5天,贵州遵义累计接待红色旅游游客84.8万人次,同比增长22.8%。

三、旅游+互联网,公共服务升级

假日期间,政府部门利用新技术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升级,景点景区智能化程度提高,在线旅游企业预定量上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应用,整体提高假日旅游服务效率,游客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四川旅游部门将北斗卫星系统融入旅游应急救援平台,加强同公安、交通、国土、气象、地理测绘等部门数据共享,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江苏旅游部门首次采用大数据及时进行全省实时客流、游客来源地分布、游客属性、停留时长、客流对比,每天分四个时段向社会发布旅游景区游客舒适度信息;大连推出的电子票业务覆盖30多家主要景区,假日前6天销售电子票3万多张,“智慧旅游”新玩法被市民和游客认可;九寨沟景区、黄龙景区网络预售门票占景区总售出门票40%以上。

四、市场秩序好转,旅游形象提升

各级旅游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安全有序。节前,国家旅游局出台了系列措施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平稳运行,对 “不合理低价游”和“欺骗、强制旅游购物”等行为出重拳打击、开展倡导文明旅游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倡议全国 5A、4A级景区带头不上涨门票价格等等,并在节日期间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商务部、质检总局等四部委在云南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督查,得到全国各级旅游部门积极响应。江苏、黑龙江、四川、广东、湖南等省市纷纷在节日期间组织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派出检查组,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购物场所、酒店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了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和“安全、秩序、质量、效益”。

五、实施最高承载量管理,主动调控效果显现。

节日期间,部分热点A级景区根据国家旅游局统一部署,实施了游客最大承载量限流、分流措施。故宫每日接待量限定在8万人次,与历史最高日接待18万人次相比,七天游客较为均衡合理。各省实施景区承载量管理,积极引导了游客分流。假日期间,各景区游客量均衡增长,部分传统热点景区游客数量得到控制。受主动调控措施作用,纳入国家旅游局监测的125个传统热点景区接待游客量均未出现往年无序暴涨的现象,七天共接待游客2962.17万人次,门票收入15.88亿元。景区安全得到保障,游客游览舒适度提高。

六、旅游志愿者上岗,文明旅游风渐行。

国庆期间,全国29个盛自治区、直辖市的176个城市的首批数万名旅游志愿者在各大景区上岗,为游客免费提供景区讲解、医疗救援、维护景区秩序等服务。北京旅游志愿者在前门、故宫、王府井、颐和园、恭王府等游客集中的旅游集散地开展志愿服务。湖南全省组织1.2万多人次参加旅游志愿服务行动,其中长沙、张家界、岳阳和韶山、南岳等地都组织千人次以上。陕西文明志愿者发放资料2万余份,劝导游客不文明行为500余次。四川省乐山市23个青年文明志愿服务岗共服务游客9370余人次、服务市民及其他人员2358余人,开展志愿服务内容4396次。福建泉州泉州市向游客发放宣传册累计5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