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中惩罚性损失赔偿制度的适用,应符合哪些要件
旅游合同中惩罚性损失赔偿制度的适用,是违约责任中常用的方式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一、赔偿损失应当遵循完全赔偿的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不仅要包括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的现实的损失,即守约方现实的财产减少、丧失和费用的支出,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可得利益的损失,虽然不是现实的财产损失,但它是合同如约履行后当事人本来可以获得的财产利益。例如,在涉及转卖的合同关系中,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其所遭受的利润损失,就是方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可得利益有以下特征:
1.可得利益是一种未来利益,是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获得的利益。
2.可得利益具备实现的条件,只要合同如约履行,就会被当事人获得。
3.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的履行能够获得的利益,也是在订约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 在赔偿可得利益时,应当采用“合理预见”规则。即赔偿额限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合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这里,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而非守约方,以维护公平;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时而非违约时,以排除市场变化对赔偿额的影响;预见的标准应当是一个理性的、通常的标准。
二、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对有关赔偿损失的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作出安排。它不同于损失发生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于损失赔偿要以守约方受有损失为前提,当损害发生后,会遇到确定赔偿额的困难,且其计算又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约定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助于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有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三、赔偿损失的补偿性与惩罚性 赔偿损失,是以弥补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为目的的。因此它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这便是损失赔偿的补偿性特征。同时,在特定情况下,赔偿损失还具有惩罚性。例如,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 四、赔偿损失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关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由此可见:
1.违约方继续履行后,如果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应予赔偿。比如迟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还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2.在采取补救措施后还有损失的应予赔偿。如为修理商品所支出的交通费用。
3.在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即还应予以赔偿,以弥补不足的部分。
旅游自费项目受伤能索赔吗
在旅游自费项目中受伤,旅客可以起诉请求赔偿,但是,旅客只能够请求旅游景区内“划游船”的提供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进行赔偿,而不能请求旅行社进行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旅客如果要起诉请求旅行社进行赔偿,必须证明自己的受伤与旅行社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说旅行社有过错。但事实上,旅行社在这两方面都不存在过错,且旅客的受伤,也不属于旅行社组织的活动内容。因此,旅行社没有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生命、人身和财产安全,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就案例而言,旅游景区内的“划游船”提供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在接受了旅客的自费项目后,就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防止游船侧翻及游客安全,但是,景区方面却未尽这方面的义务,以致翻船并掉进水里受伤。因此,景区在本案例中存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赔偿项目,如果伤势严重,并且发生了住院治疗,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伤势不是很严重,达不到伤残等级程度。则无法获得残疾赔偿金,也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包括两类案件,一类是名誉权纠纷案件,另一类是造成人员伤残或者死亡的案件。因此,不能够向旅行社索赔,也无法获得精神损失赔偿。
旅游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什么
旅游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向消费者协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可以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简答题:什么是旅游法律责任?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违法的构成要件有: 一、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二、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三、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原则上,由于过错,才构成违法行为。但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仍应承担; 四、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违法行为由以上四个要素构成,缺少任何一个就不能称违法行为。 目前,理论界认为我国社会主义违法的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必须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第二,违法必须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第三,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过错,即行为人必须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第四,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人,即只有具备法定责任能力的人,才是违法的适格主体,不具备法定责任能力的人的行为不够成违法。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什么的权利
一、旅游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包括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等。
《旅游法》
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七十条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二、旅游消费欺诈如何赔偿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返还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增收的费用;
(二)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服务,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而增收的费用。
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旅游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等。侵犯旅游消费者权利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